兰州文理学院2019年旅游管理(航空服务)专业/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
兰州文理学院是甘肃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甘肃省培养文化、传媒类人才的主体性高校,也是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高等学校产教融合创新实验项目”全国5所项目院校之一。
一、学校简介
兰州文理学院是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院校。2015年被列为甘肃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学校现有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字媒体学院、传媒工程学院、化工学院、教育学院、外语学院、美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社会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艺术职业学院(甘肃省艺术学校)等15个教学单位。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广播电视工程、通信工程、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旅游管理、投资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25个本科专业,32个专科专业,初步形成了文化传媒内容类、文化传媒技术类、文化传媒教育类和文化传媒经管类四大学科专业群,形成了以文学、艺术学和工学为支撑,文、理、艺术、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为把学校建设成为我国西部地区高素质应用型文化、旅游、传媒、艺术人才的重要培养培训基地,甘肃地方文化与丝绸之路文化的重要研究创新和传承传播平台,区域文化、旅游和相关产业发展的重要智库和服务中心而努力奋斗。
二、学院、专业和就业介绍
旅游学院是学校为了凸显“文化、旅游、传媒、艺术”的办学特色以及服务于甘肃省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大省、旅游强省的形势政策下成立的,现有教职工4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教授、副教授)占专任教师的30%以上,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占85%左右。1名教师获得“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1名教师获得“甘肃省园丁奖”称号,1名教师担任“甘肃省A级景区评定景评员”,3名教师担任“甘肃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星评员”。2012年旅游管理教学团队被评为甘肃省优秀教学团队,2013年旅游管理专业被评为甘肃省特色专业,2019年旅游管理学科被评为甘肃省重点学科,在甘肃省旅游行业内有着广泛的影响。
学院设有旅游管理、旅游管理(航空服务)、酒店管理三个本科专业、有景区开发与管理、空中乘务两个专科专业。学院现有在校学生1152人,其中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开办于1999年,是甘肃省内较早开办该专业的高校,兰州文理学院开办的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是西北地区唯一的培养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人才的学校。空中乘务专业是甘肃省首家开设的航空服务类专业。
学院活动集锦
旅游管理(航空服务)专业(本科),学制4年,空中乘务专业(专科),学制3年,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航空服务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能从事空中服务、机场地面服务部分岗位(货运、安检、票务)及相关基层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主要开设课程:民航概论、旅游学概论、管理学基础、民航法规、乘务英语、航空礼仪、形体训练、民航运输地理、旅游文化学、民航旅客运输、航空公司市场营销、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中国传统文化等课程。 学校通过国内外先进的教学设备和精英型专业教学团队组织开展各类教学活动,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适合民用航空事业发展的空勤、地勤类及相关基层管理工作的人才。
优秀毕业生集锦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规定,且达到以下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2、身高标准:女:163cm-175cm,男:173cm-185cm。
3、远视力:女生每眼矫正或裸眼(C字视力表)应当到达0.5以上;男生每眼矫正或裸眼(C字视力表)应当到达0.7以上。矫正视力学生参加体检时必须配戴矫正眼镜。
4、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5、法定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旅游管理(航空服务)专业不再安排专业体检。
考生的身体要求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13号)关于空中乘务人员的相关规定,此标准体检项目与高考体检重合的部分以高考体检为准,对高考体检未涉及的项目,考生可自行检测,如因身体不符合民航总局要求导致无法从事相关工作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暂定本科50人,专科150人,文理兼收实际录取人数最终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五、其它事项
(一)学费标准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3】1544号文件,音乐表演(空中乘务)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人。
(二)录取原则
1、根据报考生源总体情况,学校设置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2、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兰州文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五)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兰州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400号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730070
学校网址:http://www.luas.edu.cn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网:http://zjc.luas.edu.cn/zs/
咨询电话:旅游学院 0931-7971701 0931-7975015 0931-8237761
学校招办0931-8685536
曹老师:18109460932 席老师:1869306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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