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及结题验收工作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现就做好2020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及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型
“大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数量和项目经费
1.申报数量。各高校应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2020年省级“大创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各省属高校申报的省级“大创项目”数量应不少于申报基数(见附件1),可根据实际情况遴选不超过1/3的优秀项目参加国家级计划。
2.项目经费。各高校要加大对省级和国家级“大创项目”的政策、经费支持力度,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项目资助额度标准;原则上对于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支持经费不低于1万元/项,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平均支持经费不低于5万元/项。省教育厅将根据各校申报的质量数量、项目管理等情况,对各校“大创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支持。部(委)属及市(州)属高校自筹经费。
(三)申报程序
各省属高校在校级“大创项目”立项培育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省级项目,拟推荐项目需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对各校推荐的省级和国家级“大创项目”进行审核后予以立项。部(委)属高校推荐的国家级项目由省教育厅统一报送。
(四)项目管理
各高校要加大对“大创项目”的过程管理,积极创造条件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提供保障,确保实施成效。积极组织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详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和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cy.ncss.org.cn)上的通知。根据情况组织国家级“大创项目”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五)其它事项
立项的省级和国家级“大创项目”均需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gjcxcy.bjtu.edu.cn/,操作指南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完成项目报送。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0年需结题的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大创项目”。
(二)结题验收组织
按照建立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学校自行组织,省教育厅将对结题验收项目进行抽查。
(三)其他事项
国家级“大创项目”需由各高校登录网络平台完成结题验收项目报送(网址:http://gjcxcy.bjtu.edu.cn/,操作指南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提交结题验收项目相关信息。
三、有关要求
1.各高校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附件2—6的word或excel版,以及附件3、4、6盖章扫描后的PDF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2.为便于联络,请各高校负责“大创项目”申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联系人加入“甘肃双创教育工作群”,QQ群号:1057101213。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徐晓昀
电 话:0931—8820233
邮 箱:371428384@qq.com
甘肃省教育厅
2020年6月3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