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组织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甘教职成函〔2020〕10号
各市(州)教育局,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和范围
立项项目要突出职业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特别是围绕推动职业院校创新发展、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信息化教学、创新创业教育、职业教育精准扶贫、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等方面,在人才培养模式、学业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课堂教学创新等环节所作的新探索、新努力。
本年度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计划立项100项。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每校申报总项数不得超过15项,其余高职院校每校申报总项数不超过10项,中职学校每校申报项目不得超过5项。附设技工学院、中等职业学校的高等职业院校仅按高等职业院校申报,不得再以技工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名义申报。
二、申报程序和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学校推荐。各校要认真规范地做好组织申报、评审报送等工作。要向一线教师倾斜。
2.市(州)推荐。市属中职学校由各市(州)教育局审核择优推荐,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直接报省教育厅。
2.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对上报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匿名评审,确定立项名单。立项名单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教书育人成绩突出。高职院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组织项目组成员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力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中职学校项目负责人需为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结构,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2.鼓励多单位合作。鼓励跨部门、跨学校、跨行业、跨 专业联合申报。
3. 现任学校领导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数量应控制在本校申报项目限额的20%以内。
三、项目管理
(一)建立项目中期报告制度。自获准立项之日起满1年时,项目主持人应向学校项目管理部门提交研究情况报告。中期检查工作由学院进行。
(二)鉴定验收。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项目完成任务后,结题及鉴定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未按计划完成的,由所在学校督促整改;整改仍无明显成效的,撤销项目,终止经费使用,项目主持人5年内不得申请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核减所在学校下一轮项目申请数额。
四、项目应用及推广
(一)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成果是今后申报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必要条件。项目的研究成果(报告、专著、论文、教材、软件、数据库、专利等)公开出版、发表时,可在醒目位置标注“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研究项目”和立项编号。
(二)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对通过结题鉴定的优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进行汇编,并召开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报告会,及时发布研究成果信息,开展学术交流,充分发挥优秀成果对教学改革的推动作用,扩大优秀成果的社会影响力。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
各职业院校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请各职业院校于2020年5月20日前,统一将《2020年度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A》(一式3份)、《2020年度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B》(一式15份)、《2020年度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 1 份)的纸质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474227833@qq.com
另外,2018年立项的100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目前未通过验收但已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可按照2019年8月8日下发的《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一并提交验收申请资料。
联系人:令军辉 程登武 联系电话:0931-8885299
甘肃省教育厅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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