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招330名大学生村官 7月25日起报名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来源:眉山日报 2008-07-15 大 中 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工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团省委《关于做好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方案》(川组通[2008]43号)和《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公告》精神,现将2008年全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职位及聘期
(一)选聘数量。330名(具体名额附后)。
(二)选聘职位。选聘大学生主要担任村文书或党组织副书记、主任助理、群团干部。
(三)聘期。聘期3年,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留任的,可续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至2008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
(三)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自愿到农村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
符合上述条件,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区、县)的大学生,特别是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先选聘;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获得县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可免笔试和面试。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7月25日-8月3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四川人事信息网(http://www.scrs.gov.cn)查询考试信息,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公告,于7月25日10:00至8月3日24:00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16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乡镇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7月25日-8月5日):考生报名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48小时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7月26日-8月6日)。资格初审合格者,应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50元,同时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缴费于8月6日24:00截止(家庭有困难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减免报考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8月25日-8月29日):经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在2008年8月25日9:00至8月29日24:00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区县组织部、人事局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对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获得县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申请免试的,由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到所在区、县组织人事部门报名。
四、考试及体检
(一)笔试(8月31日):笔试时间为8月31日上午;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地点为考生报考市政府所在地(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9月10日-9月15日):笔试成绩于9月10日在上述网站和各区、县人事局张贴公布。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各乡镇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倍比例的面试人选,并于9月11日-9月15日在上述网站和各区、县人事部门公布。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9月16日-9月17日):各区、县组织人事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每名考生交面试考务费80元。
(四)体检(9月19日-9月20日):由各区、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体检;每名考生交体检费100元;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及培训上岗
(一)确定聘用人选(9月22日-9月24日):各区、县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以及免试资格审查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批准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并在上述网站和区、县人事局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定协议(9月25日-9月27日):各区、县人事局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3个月未到岗的,区县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并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三)培训上岗(9月28日-9月30日):以区、县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并分配上岗。
六、待遇
(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部,研究生每月补助1500元、本科生每月补助1100元、专科生每月补助900元。任职1年且考核合格的,每人每年增发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
(二)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在年初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上级财政将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所需经费纳入对区、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标准支出计算范围,并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办公、住宿等问题由乡镇负责解决。
(三)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考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四)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享受“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同等优惠政策。
(五)从2010年起,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需补充人员时,一般从聘任期满的村大学生干部中定向考录;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在编制定员内考录公务员时,注重从聘任期满的村大学生干部中考录。
(六)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可按程序纳入选调生选拔范围。
(七)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考录进入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聘任期计算工龄。
(八)对连续3年被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村大学生干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可依法按程序选拔到乡镇领导岗位。
(九)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省项目)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自愿留在村工作的,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聘为村干部,纳入“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
七、管理
(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人事档案由区、县人事局管理,户口可落户在任职的区、县政府所在地。
(二)省委组织部每年抽调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大学生村干部进行示范培训,市、区县委组织部每年对其余大学生村干部进行普遍培训。
(三)各区、县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对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部进行一次考核,开展评选优秀大学生村干部活动。被评为优秀的,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聘。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附:1、市、区县组织人事部门咨询服务电话
2、2008年全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表
2008年7月7日
附件1:
市、区县组织人事部门咨询服务电话
眉山市委组织部:8168061
眉山市人事局:8168562
东坡区委组织部:8114774
东坡区人事局:8221394
仁寿县委组织部:6201836
仁寿县人事局:6209428
彭山县委组织部:7620696
彭山县人事局:7627059
洪雅县委组织部:7409868
洪雅县人事局:7403358
丹棱县委组织部:7202529
丹棱县人事局:7202134
青神县委组织部:8815701
青神县人事局:881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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