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深圳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公务员3人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 作者: 2017-06-26 大 中 小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我办公务员职位空缺情况,拟面向市内外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外各级人大、政府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市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职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管理类副科级及以下职位,从事政府法制工作。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法学(法律)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其本科阶段必须为全日制法学)。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四)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满试用期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五)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六)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报名须符合所在单位服务年限的要求;市外公务员应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八)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我市聘任制公务员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内的;
3.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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