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17广东深圳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公务员3人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  作者:  2017-06-26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我办公务员职位空缺情况,拟面向市内外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外各级人大、政府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市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职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管理类副科级及以下职位,从事政府法制工作。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法学(法律)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其本科阶段必须为全日制法学)。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四)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满试用期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五)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六)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报名须符合所在单位服务年限的要求;市外公务员应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八)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我市聘任制公务员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内的;

  3.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推荐给好友    我要收藏    我要纠错    我要打印
中国教育在线公务员APP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公务员电子周刊

滚动新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