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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常识判断篇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中公教育  2011-09-01    

  常识判断是公务员考试行测科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有关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等。中公教育专家通过对河南省近两年行测真题常识判断部分的研究发现,河南省考自涉及到常识考试开始,常识判断部分题量在20-25题之间,具体的学科分布也比较均匀,文史、科技和生活、法律齐头并进,知识涉及范围明显增加,考查范围由法律知识扩展到法律、经济、人文、政治、地理、科技和生活常识、管理等多学科的基础知识范畴。尤其是2010年参加多省联考后,河南省常识部分的考点更趋近于规范的公务员考试。

  通过研究我们也发现,河南省考常识判断部分的命题趋势与国家公务员行测常识部分的学科分布同步变动,国考常识哪个学科成为主打,其趋势就在河南行测常识中得到体现。而这也体现了省考的一大趋势——越来越和国考接近,考题设置的科学性、公平性越来越好。掌握了这个规律,河南行测备考的复习安排就明朗起来了。

  一、学科命题特点分析

  (一)科技和生活常识部分

  根据对河南公务员考试大纲和历年真题的分析,科技和生活常识有如下特点:

  1.科技和生活常识部分题量比较少甚至有的年份没有涉及,从2009年和2010年考试的真题情况看,这部分题量在3道左右,河南省公务员考试科技生活常识部分涉及的比较少是它的一个特色,但根据近几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命题趋势,黑龙江省考科技和常识部分的考查也应一定程度上纳入考生复习的计划行列。

  2.注重基础知识。河南省考虽然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越来越接近,但是国家行测中近两年考查较多的是高新科技,河南省考的题目更多出现的是地理、生物等方面的基本常识。

  3.综合性较强。河南省考常识中科技和生活题目数量虽然有限,但题目的难度安排参差不齐,有些题目综合性很强,命题人在题干和选项的设计上都会做不少文章,比较常见的是四个选项涉及较多的知识点,增加了做题的难度。因此考生不光要有较多的知识存储量,还要进行针对性的练习,适应这类有一定难度的选择题。

  【例题1】河南行测真题

  下列不可能出现的天文现象是:

  A.月全食              B.日全食

  C.月环食               D.日环食

  【中公解析】地球本影长度大约是月地平均距离的3.5倍,月球直径远小于地球直径,就不可能有月环食。故本题选C。

  (二)人文部分

  河南行测常识判断中的人文常识涉及历史、文学、文化知识。根据考试大纲和历年真题,人文常识的特点如下:

  1.文史常识在河南省省考中呈增加趋势,所占比重较大,题量最多时达到7道,超过科技常识和法律常识。

  2.文化常识备受青睐。2010年公务员考试涉及到文化知识,地理常识、历史常识等各个方面,这与近年来弘扬历史文化的舆论导向相契合。

  3.题目设计新颖,综合性较强。河南省考的命题质量比较高,题目的设计带有综合性,也比较多样化,便于检测考生的知识综合运用能力。

  【例题2】河南行测真题

  “北麦南稻,南船北马”是以什么为分界线?

  A.秦岭—淮河         B.昆仑山脉

  C.巴颜喀拉山脉—秦岭       D.大兴安岭

  【中公解析】这是一道地理常识题,秦岭—淮河一线,就是我们常说的中国南北地理分界线,此线南北,无论是自然条件、农业生产方式,还是地理风貌以及人民的生活习俗,都有明显的不同。所以正确答案为A。

  (三)法律部分

  法律部分在河南省考常识部分的占比一直比较大。根据对历年真题的分析,法律部分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题量呈下降趋势,但会保持一定的考试比重。河南省公务员考试历年来都十分重视对法律常识的考查,从最初的完全法律常识考查,到后来的法律常识考查成为常识考查的很重要的一部分,法律常识的考查一直是河南公务员考试的重头戏,虽然近几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题目设计越来越和国考接近,但是我们分析历年真题不难发现,他对于法律常识的考查仍然是这部分的重点所在。

  2.考点分布趋均匀。法律部分考查到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基本上是每个部门法一道题目。一般不会出现行政法等某个部门法集中考查的情况。

  3.侧重考查分析能力。法律部分很少直接考单一知识点,普遍结合案例进行考查,并且四个选项涉及的知识点较多,因此法律类试题对考生是不小的考验。

  【例题3】河南行测真题

  下列各项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是:

  A.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中公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故A正确。本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B项正确。本法第72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故C项错误。本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故D项正确。

  (四)政治、经济、管理和公文部分

  政治、经济、管理和公文这四个科目在河南省公务员考试中很少出现,尤其是近几年其风格与国考越来越相近后,政治、经济有所涉及,管理和公文写作部分几乎没有出现,尤其是公文部分,就近几年考试趋势分析,不会成为考试的重点。但我们仍对这四部分的知识做了一些分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部分涉及到时事政治、马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及党史的知识,比较具有可考性,尤其分析近几年国家公务员考情,建议考生有所掌握。

  2.经济部分考查重点是重要的经济学概念,以及各种经济政策的功能,很有可能结合中国经济现状进行考查。

  3.管理部分主要考查政府管理学,体现出考点集中的特点。

  4.公文题目注重基础,考查到行文种类、公文格式和重要公文文种。

  【例题5】河南行测真题

  负责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是:

  A.中共中央宣传部     B.国务院办公厅

  C.工业和信息化部     D.国务院

  【中公解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故本题选B。

  二、备考策略

  常识部分并不像行测试卷其他部分那样需要较多时间进行推理或运算。所以,考生在这部分应该追求的目标是速战速决,争取时间,同时保证较高的正确率。不过根据此前分析的情况看,要想既省时间又确保质量地做好这部分题目也绝非易事。在此提醒考生应该注意两点,一是注意平时知识积累,二是熟悉河南公考常识部分的命题特点,对综合性较强的题目有所准备,多做针对性练习,锻炼思维的灵活性。

  从复习安排上,常识判断不同于其他题型,其知识性较强,复习计划可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知识积累。常识需要的是平时的积累,但是优质的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教材或知识手册能够帮助你有针对性地复习陕西省考需要掌握的知识点。科技和人文常识一般比较生动有趣,容易掌握,建议用较短时间学习相关参考资料的内容。

  第二阶段:习题训练。针对河南省行测常识判断综合性较强的命题特点,考生应该有一定量的练习。训练题目既包括河南省历年真题,也应该利用较新、较好的模拟试题。在练习中,一方面把握做题的时间和感觉。另一方面,掌握考查重点,难度,通过做题重新审视自己复习效果。

  第三阶段:重新翻阅复习资料、温故知新。距离考试时间越近,考生越要切忌焦虑、浮躁,要静下心来,沉得住气,再次看书,认真把握做题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知识点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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