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师生员工开学返校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市相关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等工作,现就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及师生返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学返校时间
(一)教职工返校安排
1.全体教职工于2月17日上班报到,请合理安排返珠时间。
2.负责学生返校、疫情防控、教学运行等工作的教职工根据本部门要求提前到岗,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学生返校安排
学生2月16日起可返校,2月18日、19日学生注册,2月20日(星期一)上课。
二
返校注意事项
(一)返校前做好健康监测。开学返校前一周,师生员工应开展每日健康自测并如实填报健康问卷。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须如实报告所在单位并延迟返校,不得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
(二)返校途中做好安全防护。返校时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时,要全程佩戴口罩,减少聚集,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途中如身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单位。
(三)遵守入校管理规定。师生员工入校时应佩戴口罩,持校园卡或通过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经测温正常后入校;体温异常的师生员工应点对点转运至学校健康驿站进行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按相关部门防疫工作指引进行健康管理(在校内集体居住的师生员工须入住学校健康驿站)。
(四)返校后做好健康监测。师生员工返校后连续7天完成健康问卷填报,倡导减少聚集。如出现发热等新冠病毒感染典型症状,请及时到校医院就诊。抗原检测阳性人员,由后勤处统一安排至校内健康驿站(专线电话:3622120),保卫处负责转运工作。
三
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合理安排,提前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平稳、有序开学。
(二)各单位应以适当方式全面摸清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建立健全师生感染情况、基础疾病情况、突出心理问题情况、疫苗接种情况四本台账。
(三)各单位应通过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和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师生员工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引导师生员工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加强感染师生康复期的关爱和健康指导,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的师生参加剧烈运动。
(四)教务处应牵头做好因疫情等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返校学生的课程学习相关工作。
(五)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条件装备处应牵头协同做好开学前后师生健康监测,做好健康问卷设计、发布及填报管理工作。
(六)后勤处应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学校部署做好健康驿站建设管理工作,确保人员、设备、药品等准备到位;动态合理储备抗原检测试剂、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开学前集中组织开展校园卫生清洁和环境消杀工作,特别加强食堂、学生宿舍、教室等重要场所的消杀管理。
(七)保卫处应做好师生返校期间校门管理、校园交通管理和服务工作。
学校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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