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现由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中山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
学校鼓励学生“学在中大,追求卓越”。在校期间,学校对国际学生实施与中国学生趋同化的管理和服务。定期举办国情教育讲座、考察与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国际学生参加在粤外国留学生交流活动,培养学生成为优秀复合型国际人才。
申请条件
01
非中国籍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0〕12号)的相关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不具有中国国籍。其作为国际学生申请人,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从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的申请人,须于2020年4月30日前取得外国国籍,且从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02
身心健康,须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03
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
04
对华友好,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记录。
05
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须达到五级180分及以上(申请汉语言专业本科须达到HSK四级180分及以上)。上一学历教育阶段使用汉语学习的申请人,可提交学校开具的“汉语授课证明”,经我校认定,可免除提交HSK成绩。
06
2024年9月1日前不满18周岁者需提交监护人保证书。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需符合各项目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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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访问“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站(http://iso.sysu.edu.cn),点击“网上申请”,进入报名系统“国际学生管理系统”,点击“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账号登录“国际学生管理系统”。选择正确的留学项目种类,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录入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有效普通护照及个人照片
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4年12月1日。如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申请人如当前在中国大陆境内请同时提交当前有效签证页或居留许可页、入境章页。
高中毕业学历文件
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由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入学前未提交高中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经济状况证明
银行出具的存款余额证明,金额约合人民币10万以上。如证明非申请人本人,须同时提交与经济担保人的家庭关系证明,例如:出生证明、户口簿、公证文件等。
两封推荐信
原则上由所在高中学校校长和一名教师分别出具(模板见附件1)。“一带一路”奖学金申请人还须提交所在国指定机构出具的推荐函。
标准化考试成绩单、最高学历学校出具的完整成绩单
标准化考试成绩单为统一高中毕业考试成绩单、大学入学考试成绩单、高中阶段国际通行标准化考试成绩单如SAT/ ACT/ A-Level/ IB等。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现就读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入学前未提交高中阶段的完整成绩单者,录取资格无效。
汉语水平证明
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汉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汉语授课证明”。
个人陈述
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学习经历、兴趣爱好、学习目标、申请理由及毕业后的职业规划等(模板见附件2)。
体检报告及血液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须加盖医院公章,有效期6个月(模板见附件3)。现居住中国大陆境内,已满18岁并持有有效“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者,可用以上两个材料之一替代模板《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申请人及父母国籍证明文件
1. 原为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需提交:
(1)户籍注销证明或退出中国国籍证明,或提交中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出具的无中国国籍的官方证明文件
(2)加入外国国籍证明
(3)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出入境记录
2.在外国出生即取得外国国籍的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交:
(1)出生证明或户口本,证明亲属关系
(2)申请人出生即取得外国国籍证明
(3)申请人出生前父母(中国公民方)在外国的永久居留证明
(4)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出入境记录
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监护人保证书及公证件
2024年9月1日前不满18周岁者须提交监护人保证书及公证件,监护人须为居住在中国境内广东省的成年人。
奖学金申请表
申请人高中阶段所有课程良好以上,正式录取后将有资格填写其他类型奖学金申请表。
辅助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提交获奖证书或经历证明。
承诺书
承诺申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请打印签名后上传(模板见附件4)。
个人信息表
国际学生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个人信息表,请打印签名后上传。
注:申请材料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如为其他语言的文件,须附上该文件原件、中文或英文翻译件及公证件。请申请人确保在系统上填写的邮箱、微信账号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我校将通过邮件发出补充材料通知
(邮件发出地址:admissions@mail.sysu.edu.cn),未及时补交材料、公证书不符合要求或联系信息有误等造成报名不成功,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招生专业、招生院系及学历学位授予
01
我校2024年国际学生(本科)招生专业目录详见表1。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类)名称等如有变动,以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站最新公布为准。学生大一为集中培养,录取专业为专业类的,参加院系内专业分流后,确定培养专业。
02
各招生院系信息详见中山大学网站。
https://www.sysu.edu.cn/yxsz.htm。
03
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选拔程序
01
资格审查
我校将综合审查申请人的外籍身份、最高学历、推荐意见、学习成绩、汉语水平以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等,确定考核名单。
02
考核
我校将于报名截止后发布考核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者须按照通知要求参加考核。一般采用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1)面试;(2)面试和笔试。具体的考核方式、地点及时间等事项将于资格审查通过后通过邮件通知(邮件发出地址:admissions@mail.sysu.edu.cn)。
03
录取
1. 我校将根据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并从新生中择优选拔推荐申请奖学金,奖学金获奖名单以奖学金管理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2. 我校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发布预录取结果。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将通过邮件发出(邮件发出地址:admissions@mail.sysu.edu.cn),请确保报名系统填写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联系电话有效可用。
3. 被录取的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到中国使(领)馆申请X1签证,并在入境中国后30天内将X1签证转换成学习类居留许可,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学校不接受持非学习类签证的学生报到入学。签证或居留证件过期的国际学生一律不得在校内住宿或开展活动。我校将根据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并从新生中择优选拔推荐申请奖学金,奖学金获奖名单以奖学金管理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收费标准
01
学费和报名费
学费(元/人/学年)和报名费(含必要的入学考核费用)详见表2。
02
综合保险
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包括意外及疾病医疗、住院医疗、意外伤残和身故保险):人民币 RMB 800元/人/学年。
奖学金项目
优秀本科留学生将获得丰富奖学金,以下奖学金项目的具体申请办法可访问我校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站(http://iso.sysu.edu.cn)的“奖学金项目”:
01
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项目”
(全额或部分奖学金)
由中国政府设立,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直接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领(总领事馆)教育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1月-4月初,各国申请方式和截止日期不同,请注意提前查询。具体申请考核办法可参见中山大学2024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项目”申请指引。请访问中国政府奖学金报名系统(https://campuschina.org)注册账号,选择项目种类Type A,按要求提交材料;同时,须在我校报名系统(https://apply.sysu.edu.cn)注册账号,选择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项目,按要求提交材料。
02
“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
(全额奖学金)
由中国政府设立,旨在为“一带一路”沿线及共建国家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项目开放报名及截止日期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复为准。请访问中国政府奖学金报名系统(https://campuschina.org)注册账号,选择项目种类Type B,中山大学招生代码:10558,按要求提交材料;同时,须在我校报名系统(https://apply.sysu.edu.cn)注册账号,选择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项目,按要求提交材料。我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录取结果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的为准。
03
中山大学“一带一路”奖学金
由中山大学于2017年开始设立,重点资助东盟国家优秀高中毕业生来我校攻读学士学位。申请人联系所在国推荐单位进行咨询,须符合我校在生源国设定的推荐标准,获得生源所在国指定机构的官方推荐,同时,须在我校报名系统(https://apply.sysu.edu.cn)注册账号,选择中山大学一带一路奖学金项目,按要求提交材料。
04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
被录取并报到入学的非政府奖学金新生,可申请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优秀留学生新生可获得第一学年奖学金资助,本科生奖学金标准为RMB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注意:获得以上各类奖学金项目的申请人,入学后根据相关规定及学习情况,须通过每学年的奖学金年度评审,方可继续申请或获得该项奖学金。
申请截止日期
2024年4月30日
奖学金申请截止日期详见“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站的奖学金项目申请指引。
(http://iso.sysu.edu.cn)
住宿安排及相关规定
01
因校内学生宿舍数量有限,自费学生需自行安排住宿。中国政府奖学金及中山大学“一带一路”奖学金获得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安排校内住宿。
02
学校实行国际学生全员保险制度。国际学生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投保。对未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的,限期投保;逾期不投保的,学校不予注册;对于已在学校学习的,作退学处理。
监督管理
01
被录取的学生须根据《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接受学生提前报到。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奖学金获得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02
申请人须对其提交的材料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03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对所有录取的申请人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04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附则
01
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24年国际学生(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02
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解释。
03
若教育部及相关部门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址:
http://iso.sysu.edu.cn
网上申请报名网址:
https://apply.sysu.edu.cn
咨询及发布通知邮箱:
admissions@mail.sy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086(20)84110819
监察检举电话:0086(20)84115582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西北区524栋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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