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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招生简章
2024-05-11 18:41:00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的华南地区唯一一所公办女子高职院校,创办于1981年。2020年4月,学校被确定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22年被立项为“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培育单位”;在2022年、2023年“创新强校工程”考核中排名全省A类高职院校第9和11位;2023年3月,我校获批设立省博士工作站。
  2015年以来,学校被认定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省安全文明校园、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省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建设基地、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全国家庭教育学会广州培训基地、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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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专业及计划
  普通自主招生计划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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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对象与基本报考条件
  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
  1.普通高中考生
  参加了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且3门科目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含加分)不低于100分。
  2.中职考生
  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考生且取得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我校对中职阶段就读专业不作要求,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种类不限。
  职业资格(技能)证书一般包括以下证书:(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3)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5)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
  (二)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1.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应往届毕业生;
  2.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试点录取的学生须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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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5月9日10:00至12日16:00
  (二)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
  (三)报名流程:
  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学考+校测” (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三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填报志愿、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考核方式,无法确认的需向我校咨询并明确。经本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缴纳的考试费概不退费。
  (三)我校自主招生均采用自主命题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只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
  (四)高校在校生、2024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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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安排与考核内容
  (一)考核安排:
  我校考核采用“线下考核”方式,具体考核安排另行公布,请留意我校招生官网(http://zsxx.gdfs.edu.cn/)和微信公众号(广东女院招生)发布的招生信息。
  (二)考核内容
  1.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普通高中考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重要参考。文化素质均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为450分)。职业技能考核为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我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
  2.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中职考生
  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占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3.普通现代学徒制考生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4.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考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生办审核通过可免试录取。
  我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范围为:酒店服务、导游服务赛项。
  免试生需在5月9日至12日,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中职生)填报志愿,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原件扫描)或所在学校开具的获奖证明。同时,填写《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招生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申请表》,并在报名系统关闭前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020-34557001),将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未在报名系统内报名或逾期发送邮件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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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录取
  (一)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招生院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考条件、考核成绩达到院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及专业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招生院校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计划及生源情况自主划定。原则上,拟录取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学考成绩)不得低于100分;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三)对于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经学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按以下规则录取:
  1.若符合报考基本条件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专业计划数,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予以全部录取。
  2.若符合报考基本条件考生人数大于招生专业计划数,按获奖等级从高至低(顺序为:国家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择优录取,录满为止;若拟录取获奖最低等级以上的考生总人数大于专业招生计划数,学校组织其中获奖最低等级的考生开展测试,择优录取。
  (四)已报考夏季高考并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各招生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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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
  考生文化素质(文化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在本校招生官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招生官网上公示。
  学校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学校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顺延录取后续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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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检要求
  (一)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酒店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身高<156cm、转氨酶异常的考生慎重报考。
  学前教育专业: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转氨酶异常、色盲色弱、口吃、听力受限的考生慎重报考。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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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
  1.我校制定和实施具有较强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的人才培养方案,学生脱产在校学习。
  2.通过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的学生,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二)普通现代学徒制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要求,牢牢把握现代学徒制“招生招工一体化、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双重身份、校企双主体育人”基本特征,加强对试点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切实提高试点人才培养质量;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采取校企协同在岗培养、校企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学生三年均在企业学习。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试点班学生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如学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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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生注册和复查
  自主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等)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仅限免试录取考生)、职业技能证书原件(仅限普通高职自主招生类型中职考生),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 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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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自主招生考试费每科40元,具体收费如下:
  1.普通自主招生
  (1)普通高中考生
  考试科目为:《职业技能考核》,合计40元。
  (2)中职考生
  考试科目为:《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职业技能考核》,合计120元;
  2.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合计80元。
  缴费时间:5月13日9:00-21:00,5月14日9:00-12:00。缴费方式详见本校招生网站或“广东女院招生”微信公众号。
  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学费8000元/生·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600-1500元/生·学年。(详见招生网站公布的招生计划)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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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020-34557001 / 020-34557502
  学校网址:http://www.gdfs.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x.gdfs.edu.cn
  微信公众号:广东女院招生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浦村段2号(番禺校区)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大江冲29号大院(海珠校区)
  技能大赛免试资料接收邮箱:7949015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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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在线编辑:刘洁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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