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12年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招生简章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 作者: 2012-01-10 字体:大 中 小
一、学校简介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其主要前身为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5个校区,占地面积3132余亩。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20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设专业)、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4个硕士点(含自设专业)以及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11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约5万人,其中在校各类研究生13302人,本科生24185人;教职工4240人,院士4人,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1722人。
二、学院简介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60年的苏州丝绸工学院工艺美术系。学院下设染织艺术系、服装艺术系、视觉传达设计系(数码媒体艺术)、环境艺术系、艺术学系、美术系、音乐系和设计基础课部八个教学单位。
艺术学院通过多年的教学改革,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重创造性思维培养、知识面宽、基础扎实、专业创造性和适应性较强的教学体系,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在艺术设计史论、图案、染织、服装、服装表演等教学研究领域中,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近年来,学院不断扩大对外交流,加强国际合作,与法国、韩国等国家的高校建立了常态的论坛、交流生、工作坊等多种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教学质量跨入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在兄弟院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艺术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教授22人、副教授33人,其中博士生导师5名、硕士生导师46名、江苏省教学名师1名。学院拥有良好的实验设施,设有计算机、陶艺、染织、服装、数字动画、版画及琴房等实验室和工作室,纺织与服装设计实验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艺术设计实验教学中心为江苏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拥有设计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设计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艺术学理论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以及艺术硕士(MFA)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0年,艺术学被批准为江苏省首批优势学科建设项目;艺术设计专业现为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全国艺术教育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践区、江苏省品牌专业。
51年来,艺术学院培养了大批优秀的艺术与设计人才,毕业生遍及海内外。在全国“十佳服装设计师”评选中,历届毕业生中共有10人次入选,并有多人荣获“全国染织花样设计能手”和“染织艺术设计大师”称号,马可、邱昊等一批年轻设计师已经在国际设计界崭露头角,也有孙菲菲等学生正活跃于国际时装表演舞台;还有不少在校师生也多次在国内外美展、设计大赛中屡获殊荣。
三、招生计划及范围
注:1、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2、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艺术类专业学生预交学费6800元/年。
四、报考条件
1、本专业招生范围内(不在招生范围内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符合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
2、本专业涉及所在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同时手指无残缺,听觉无失聪;
4、因本校外语教学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5、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五、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注:1、考生可任选一个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江苏省考生:请直接参加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考,不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录取规定。
六、专业考试报名
1、考生根据我校报名时间直接到考点面报,一律谢绝函报。
2、面报时请提供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考生所在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一份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的“苏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报名表在报名时提供);④两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请分别贴在“报名表”、“准考证”上)。注:具体报名事宜请关注我校各考点报名须知。
3、考试费:200元/生。
七、专业考试科目
注:1、专业总分200分。
2、主项为声乐的加试器乐,主项为器乐的加试声乐。
八、录取原则
1、遵照2012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2、考生报考本专业涉及所在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
3、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70分(满分150分)。
4、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九、专业成绩查询
1、专业合格证按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将于2012年4月5日左右寄至考生本人,对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于2012年4月1日开始,可通过上网或电话查询校考专业成绩。
成绩查询电话:0512-6750340767503542(4月10日前)
招办咨询电话:0512-67507949、67507943、67507942(传真)
十、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立即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专业简介
1、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2、主干课程
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声乐基础、钢琴基础、计算机音乐基础、中外音乐史、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基础、中学音乐教材教法、心理学、教育学、现代教育技术等。
十二、其他说明
1、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2、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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