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对省一级幼儿园复评 专家劳务费受限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 作者:羊城晚报 2011-12-02 字体:大 中 小
记者1日获悉,广东省将对一批省一级幼儿园进行复评,包括广东省委机关幼儿园、广州市越秀区东山教工幼儿园等。省教育厅重申教育评估的公正廉洁,指出评估专家的评审劳务费, 最高每人每天不得超过500 元(税后),每所学校不得超过2000元(税后)。
据介绍, 幼儿园复评的合格标准是,办学条件得分和管理与效益得分分别占85%,办学条件和管理与效益得分以及加分必须达到450 分,所有必达标准必须达到A 级。此评估要求很高,事关学校的声誉和地位,受评学校都很重视。
不过,省教育厅提醒,必须确保评估的公正廉洁,避免参评学校相互攀比。要求受评学校接待好专家组的吃住行,但不能铺张浪费,不搞迎送仪式。尽量安排专家住校内招待所,如果学校没有招待所,学校可就近安排入住不超过三星级标准的宾馆(酒店),专家组不得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原则上应安排在校内就餐,不上酒水。
此外,受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专家赠送礼品、礼金。参评专家也不得索取、收受此类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考察评估结束后,受评学校按规定标准付给专家评审劳务费,统一由专家组发给参评专家,并办理签收手续,受评学校不准将评审劳务费直接分发给参评专家。
不同评估项目的专家评审劳务费标准不同。属高等教育评估的专家评审劳务费标准为每人每天不得超过500 元(税后),每所学校不得超过2000 元(税后);属中等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评估的专家评审劳务费标准为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00 元(税后), 每所学校不得超过1000元(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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