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番警讯、龚宣)广州番禺警方昨日向媒体通报:28日10时许,番禺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广州大学城某高校宿舍中有一女生死亡。接报后,番禺警方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据初步了解,死者为某高校2012级学生王某(女, 22岁,海南省人),经走访和现场勘验,警方暂未发现他杀嫌疑。
目前,警方正对该起事件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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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上午,中山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王姓大四女生被发现在宿舍中死亡。据悉,该死者为2012级生物技术学生,正在准备考研,生前曾喝过酒。根据警方初步调查,死者初步排除他杀,是否为饮酒致死还有待法医进一步检查。
急救车开至宿舍楼下
宿舍抬出冰凉尸体
中午1时,清风拂枝,艳阳高照。中山大学大学城校区宿舍区一片平静。明德园5号楼宿舍却透着一丝悲凉。
上午10时许,与王同学约好出门的朋友久等不见其人,到宿舍门前却发现木门紧锁,于是叫来宿管阿姨上楼查看。宿管与朋友打开门后却发现王同学全身冰凉,手脚发黑,似乎已经没了生命迹象,于是连忙拨打120急救并报警,可惜医生到场后发现王同学已经身亡。随后警方到场调查。
中午12时,王同学的遗体被抬上殡葬车。
据悉,王同学为生命科学学院2012级的本科学生,在校专业为生物技术。王同学来自海南,今年22岁。事发时她独自在宿舍。有同学称死者正在准备考研,前一天还去图书馆学习。
根据警方的走访调查,王同学此前曾喝过不少酒。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同学称,王同学居住的宿舍生活作息一向很规律,宿舍氛围也不差。
宿舍大门紧锁
死因初步排除他杀
记者到达现场时,宿舍楼下不时有学生走过,小声议论此事。对于学生间传闻其酗酒死亡的说法,不少同学表示不清楚。甚至有该学院的学生质疑这一死因。
记者来到王同学位于2楼的宿舍,大门已被警方贴上封条。附近宿舍的同学均不愿提起此事。而生命科学学院的一名老师称,目前学校正在全力配合警方调查,并按流程与死者家属的协商后事。
下午4时50分许,一名年约40岁,身穿素色裙子的疑似家属来到宿舍楼下,神情呆滞,双眼红肿,并在两名同学的搀扶下走上宿舍。
下午5时许,学校宿管人员在该宿舍楼下聚集开会,负责人提起上午发生的这起悲剧,强调注意学生安全,在宿舍多加巡查。
直至晚上7时许,尽管事件已经过去了近10个小时,仍有同学在互相打探此事。平静的校园内蒙上了一层阴影。王同学的宿舍也始终没有亮起灯。
校方是否担责仍需界定
目前,王同学的死因仍在调查中,暂时无法确定死者死因与饮酒有关。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的肖锦阳律师认为,学校具有为学生提供宿舍及相应配套设施以供其生活学习的义务,学校应在宿舍管理范围内保障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这是学校的义务,学生因此享有人身及财产保障权利。“校方出于人道主义,应该进行一定的赔偿,但也要看最终的死亡原因结果。此外,学生的家长作为监护人也要承担一定责任。”肖锦阳说。
高校安全已是社会热点,但高校学生大多已经成年,且相对独立自主。校方在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上,难免存在难度。
据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对发生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等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在校学生人身损害事故的处理办法。
“这个办法也适用于宿舍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事故。可参照该办法处理,但学校应否对损害事故承责,应从因果关系与归责原则两方面进行分析。”肖锦阳说。
警方通报
广州番禺警方通报一女生身亡事件
广州番禺警方今天(9月28日)向媒体通报:28日10时许,番禺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广州大学城某高校宿舍中有一女生死亡。接报后,番禺警方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据初步了解,死者为某高校2012级学生王某(女, 22岁,海南省人),经走访和现场勘验,警方暂未发现他杀嫌疑。
目前,警方正对该起事件作进一步调查。(张璐瑶、番警讯、龚宣)
调查:成都、广州学生的曾饮酒率最高
文/羊城晚报记者
【数据调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曾于2013-2014对青少年饮酒状况展开调查,调查覆盖北京、上海、广州、济南、成都和哈尔滨等6个城市,267所初中、高中的30605名12岁至20岁中学生成为调查对象,以自填式问卷的形式,参与调查。
今年6月份,中国城市青少年饮酒现况研讨暨“非成勿饮”宣教启动会在广州举行,上述调查数据在会议上公布。数据显示,在饮酒现状方面,12岁以上中学生的曾饮酒率高达51%;其中,成都、广州学生的曾饮酒率最高,哈尔滨最低。在曾饮酒的学生中,10岁以前开始饮酒的人占28%。
青少年多在什么情况下饮酒?调查显示,约62%的人经常在朋友聚会时喝酒,53%经常在家人团聚时喝酒。
青少年饮酒造成了哪些影响?有11%的中学生饮酒后曾经感觉不适/生病、或出现打架/逃学等行为,此外,中学生酗酒率为3%,醉酒率为15%。高年龄学生的曾饮酒率、酗酒率、醉酒率均高于低年龄学生,在15-18岁期间是一个饮酒爆发期。
回过头来反思,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青少年饮酒?调查显示,原因主要包括父/母亲的饮酒频率、家长对孩子饮酒的态度、好友喝酒的比例、是否被朋友劝过酒、参加同学聚会的频率、学校是否开展过饮酒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等。
【专家声音】
趋势:中国青少年曾饮酒率接近欧美
当天的宣教启动会上,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马冠生教授称:“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14年酒精与健康全球状况报告》,欧洲及美洲15岁以上青少年曾饮酒率最高(七成以上),东南亚及地中海地区最低(两成以下)。而中国青少年曾饮酒率已远超过东南亚地区,呈现逐步接近欧美地区的趋势。关注中国青少年的饮酒问题刻不容缓,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开展青少年不饮酒的宣传教育,以降低饮酒对青少年的危害。”
监管:对青少年购酒查证的监管过于松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表示,根据法律界定,过了18岁属于成年人,当购买酒的大学生为18岁以上,就不能追责售卖方。“对于喝酒行为,如果过程中有人劝酒,并且导致喝酒者死亡的,劝酒的人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现在有一个问题,目前酒广告都没有按照《广告法》来执行,在喝酒危害的警示上,做得很隐秘,不像西方国家那么突出,目前国内需要做的,除了在酒广告和包装上做足警示,还要在生产、售卖环节特别针对青少年做出警示。目前国内在对青少年出售烟酒的查证上,监管过于松散。”
至于已成年学生,对于购买酒的行为,法律条文并没有特别禁止的条款,朱永平认为,家长和学校的教育最重要。
宣教:学校是引导青少年不饮酒的重要场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学生营养室主任胡小琪研究员曾表示:“学校是引导青少年不饮酒的重要场所。2015年4月,我们在北京市某中学进行了‘青少年不饮酒’宣传教育预实验,并一进一步完善宣教材料,为即将在成都、广州和哈尔滨三城市开展的‘青少年不饮酒’宣传教育项目奠定了基础。”
国庆将至,学生将迎来聚会、聚餐高峰期,需提醒各位青少年,喝酒有害健康,甚至危害生命,能不喝就不喝,切勿过度饮酒。学校与家长也应当做好相关教育、监管工作。
早前报道
广州大学城一女生宿舍死亡 中大回应:死因还不确定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倩、通讯员蔡珊珊报道:中山大学28日发布了“关于生命科学大学院女生死亡情况的说明”称:9月28日上午9点,生命科学大学院一名女生被发现倒卧在宿舍,120救护人员赶至现场,证实已无生命体征,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原因还在调查中,表面证据排除他杀可能。
记者了解到,该女生是2012级本科生,今年已经大四面临毕业。不少中大学生表示不知情,大四学生小郭说:“一直忙着面试考研,完全没有注意到发生了这样的悲剧。”她也表示,中大毕业生就业率非常不错,但为了有更好的前途,大四学生也都“蛮拼的”,有一定的压力是肯定的。另一名中大学生陈力(化名)则表示,昨天适逢中秋,多数学生都没有回家,会聚会共度中秋,“学生聚会的话,喝一点(酒)也是很常见的”。
警方通报:暂未发现他杀嫌疑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璐瑶,通讯员番警讯、龚宣报道:广州番禺警方28日通报:28日10时许,番禺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广州大学城某高校宿舍中有一女生死亡。接报后,番禺警方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据初步了解,死者为某高校2012级学生王某(女,22岁,海南省人),经走访和现场勘验,警方暂未发现他杀嫌疑。
目前,警方正对该起事件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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