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评估验收组对南宁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反馈意见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19〕37号),2019年12月23日至27日,自治区评估验收组对南宁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评估验收期间,自治区评估验收组听取了南宁市人民政府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市级相关档案资料;分7个工作小组分赴南宁市区、武鸣区、宾阳县、上林县、横县、马山县等地,听取了各县(区)工作汇报,查阅县级相关材料;抽检了30所学校,其中普通高中14所、中等职业学校9所、完全中学7所,对各校的办学条件、校园环境、课程开设、功能室建设、仪器装备、教师队伍情况等进行了实地核查,查阅学校档案,进行了随机访谈。
通过查阅档案和现场核查,自治区评估验收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的规定,对南宁市组织领导、投入机制、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培养质量、普及程度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评估验收。现将评估验收意见反馈如下:
一、评估验收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情况。
市县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建立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领导机制,工作制度健全,部门责任明确。制定了区域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分年度落实到位。高中阶段学校规划布局基本合理。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二)健全投入机制情况。
加大了高中阶段教育的财政投入,基本落实自治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政策,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资助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并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未发现滞留、截留或挪用教育经费现象。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三)办学条件达标情况。
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规模基本符合规定,高中阶段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运动场地面积基本达到国家或自治区规定标准,普通高中实验室(功能室)数量、教学仪器配备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场地面积等基本达到国家或自治区规定标准,学校图书馆和阅览室基本满足需要;普通高中信息化建设基本达到自治区中小学校园信息化建设标准。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四)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要求,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建立了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高中阶段学校专任教师岗位占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基本达标,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基本满足教学需要。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逐步提高。高中阶段学校的校长均经过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五)人才培养质量情况。
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自治区示范和特色学校建设,推进学科基地建设,坚持评价多元化,强化学科核心素养教育,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高中阶段学校实现多样化有特色发展。高中阶段学校均制定有章程。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学生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一次通过率达90%以上。积极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方式对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0%以上。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六)普及程度情况。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普职比大体相当。初中阶段学生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6%以上。近两年连续完成自治区当年下达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招送生任务。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自治区评估验收组还对南宁市的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存在严重的高中阶段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各项工作未发现弄虚作假现象,2018至2019 年南宁市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违规违纪事件。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南宁市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统筹推进普及攻坚工作。
南宁市委、市政府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高中阶段教育纳入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列入年度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编委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社局等8个单位为成员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职责,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市县两级制定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实施方案》,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的时间表和线路图。市政府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任务列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问责机制,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压实责任,推动普及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确保了南宁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工作顺利实施。
(二)健全机制,加大投入,为普及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进一步健全以财政为主体、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持续加大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投入。一是将普通高中公用经费列入市、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基本做到按生均公用经费的标准按时、足额拨付高中阶段学校公用经费。2017-2018年,市本级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490元,比自治区标准高90元,2019年又提高到每生每年500元。二是积极落实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三是大力筹措学校建设资金,2017年以来,全市共筹措资金约34亿元用于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三)加快建设,扩容增量,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一是加快项目建设速度,促进学校扩容增量,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学位保障。2017年以来,全市已新建和改扩建普通高中19所、中职学校4所,新增学位3.12万个。二是抓好学校功能室、图书仪器以及体育器材配备,普通高中学校体育器材配备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功能室和仪器设备数量配备达标率为81%,图书配备达标率明显提高。三是积极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所有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均接入宽带网络并建立了校园网;98%的学校教学班均配备了多媒体教学设备,93%的学校师机比达到1:1;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机比超过15:1、生均仪器设备值超过3000元。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四)补充教师,提高待遇,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教师。2017年以来,全市招录了普通高中教师1958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29名、企业专家149名,为学校发展补充了教师。二是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增核高中教师绩效工资总量,进一步激发教师干事创业的热情。如上林县按示范性高中年人均1.6万元、一般高中1.3万元给予高三教师增核绩效工资总量。三是按照“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教坛明星—特级教师—教学名师—教育家型教师”的梯级培养思路,加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全市有在职特级教师53人,正高级教师18人,“双师型”教师798人,引进职业教育专家26人。
(五)立德树人,五育并举,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把立德树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增强学生的“四个自信”,厚植爱党爱国情怀,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印发了《南宁市普通中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指导意见》《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并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学校基本开齐开足课程。通过强化科研引领、细化监测、完善评价体系、坚持特色发展等系列手段,推动了全市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一次通过率、中职毕业生当年就业率等均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在全区职业院校学生技能比赛中,南宁市连续9年居全区之首。2019年,获得广西首批“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市”。
(六)统筹招生,合理分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高。
南宁市按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统筹制订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合理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分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扩大招生规模,不断提高毛入学率。2017年、2018年、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为95.56%、95.85%、95.9%.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人数为55046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为39886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占高中阶段招生人数42%.2019年,全市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9.5%,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7.7%.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治区评估验收组认为,南宁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还存在以下几方面薄弱环节:
(一)经费投入未能按政策完全落实。
未能在评估验收前完成普通高中收费标准调整。马山县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未能及时、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职业教育的比例未达30%;宾阳县2017-2019年未能安排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县级职业教育发展明显不足,成为南宁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短板。
(二)办学条件仍存在薄弱环节。
全市公办普通高中还有13所生均占地面积未达标,占比23.2%,还有1所生均建筑面积达标未达标,占比1.7%.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中还有2所生均占地面积未达标,占比15%,还有1所生均建筑面积未达标,占比8%.全市普通高中功能室配备未达标的比例为19%,仪器设备配备未达标的比例为19%,学校图书和报刊杂志配备达标的比例未达100%.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低于10M学校比例4%,仍有2%教学班未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7%的学校师机比未达到1:1,67%学校生机比未达到8:1.公办普通高中近18%未配备300米及以上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近9%未能达到每6个班配备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的标准。15%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阅览室的报刊杂志的配备种类未达80种以上。
(三)大校额、大班额现象仍然存在。
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不符合24—48个班的办学规模要求的占到51.8%.在抽查学校中,南宁二中78个班、4444人,南宁三中72个班、3838人,上林中学57个班、3176人,马山中学71个班、4107人,武鸣高中63个班、3575人,横县中学92个班、5851人,横州中学73个班、4553人。公办普通高中平均班额超过55人占到48.21%;2018年全市大班额占比47.99%,超大班额占比11.81%.横县中学平均班额63人,横州中学平均班额62人,最大班额73人;上林县全县高中大班额占比64%,该县城关中学平均班额69人。
(四)教师数量不足、学历达标率有待提高。
全市近11%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专任教师配备未达标。全市近33.3%的普通高中师生比未达到自治区规定(1:12.5)。全市有5.36%的公办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未达标。未能及时给扩大办学规模的学校补足配齐教师,如:南宁三中的师生比为1:15.1,横县中学的师生比为1:15.6,横州中学的师生比为1:16.56,武鸣高中的师生比为1:14.42,马山周鹿中学的师生比为1:15.14.
四、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加大投入,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建议南宁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要求,进一步完善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市、县分担责任。在严格遵守政府债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多渠道筹措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资金,进一步改善高中阶段学校特别是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快消除大校额、大班额,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缩小发展差异。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规定,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善成本分担机制,按照规定程序适时、适当调整学费标准,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二)下大力气办好中职教育,继续扩大办学规模。
建议南宁市在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同时,通过办学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改革等途径,激发办学活力,提高招生吸引力,扩大县级中职办学规模。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建议南宁市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于2020年底前完成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为高中教育规模发展和选课走班教学提供师资保障。
(四)进一步强化学校常规管理。
建议南宁市按照自治区关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高中阶段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五)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增强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活力。
建议南宁市针对高中阶段学校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充分调动高中阶段学校办学和教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综合评估核查结果及意见,自治区评估验收组认为南宁市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标准。
请南宁市认真研究自治区评估验收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整改,并在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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