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的综合优势,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我校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招生和培养工作。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2020届)毕业生;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
二、招生报名及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5日—7月15日17:00截止;
2.报名流程:登录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gxnu.edu.cn/pg/sbd/login.php),进入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信息、上传免冠彩色证件照(图像文件大小在20-40 KB之间,JPG格式)及学位证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与专业面试
1.学校对报名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和具体考核事宜;
2.学校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网上专业面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三、录取办法
(一)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按照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在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人数及预缴学费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核批的标准执行,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缴,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清算学费。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收费标准按学生实际入住的宿舍收费标准收取。
五、学籍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2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三)退学的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四)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报到
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违规处理
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其他
(一)招生咨询电话:0773-5818532、0773-5845849;
(二)监督电话:0773-3696672;
(三)本科招生网:https://bkzs.gxnu.edu.cn;
(四)电子邮箱:zsb@gx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