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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2-05-30 11:00:00
中国教育在线海南分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海南省教育厅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满足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学校决定2022年继续招收第二学士学位。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海南省属高等院校毕业生或海南省生源在省外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2020-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四)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五)身体符合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为社会工作、英语和财务管理,招生总计划90人。住宿费800-1450元/年·生,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执行。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授予学位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所在校区

1

社会工作

2年

法学

30人

4620

三亚校区

2

  语

2年

文学

30人

4620

三亚校区

3

财务管理

2年

管理学

30人

4620

三亚校区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请于2022年6月17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zs@hntou.edu.cn,无需邮寄纸质材料。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邮件24小时内会确认回复,如未收到回复,请及时与招生就业处联系。
  (二)报名材料
  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到A4纸(JPG或PDF格式);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信网本科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JPG或PDF格式)(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交)。
  4.近期免冠1寸标准证件照,JPG格式,纵横比4:3,大小不小于10K,不超过100K。
  以上报名材料要求扫描清晰、彩色,并按上述材料顺序排版压缩打包,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压缩文件统一以“第二学士学位+报考专业+姓名”命名。未按要求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考生无论是否被录取,报名材料均不予以退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24:00,以我校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发送报名材料,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学校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于2022年6月21日前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阳光招生网进行公示。审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考评。
  (三)考试考评
  考试考评坚持“学校管理监督+二级学院负责”原则。对本校毕业生可根据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等情况,灵活制定考评办法;对跨校报考的学生应通过考试录取。考试考评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由招生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形成具体方案,并按程序负责实施。
  考试考评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
  考试考评地点: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
  五、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
  根据考生申报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按照考试考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拟录取的名单将于7月15日前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阳光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予以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入学报到
  录取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无故超过两周时间不到校报到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故延期报到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邮箱(zs@hntou.edu.cn),并电话告知招生就业处办理。
  (三)资格复查
  入学报到时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录取新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学信网本科学历认证报告,不能提供或材料不属实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统一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生管理与毕业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结业证书;退学的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七、保障与监督
  (一)成立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吴健,副组长张侨,成员招生就业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小组是在学校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八、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简章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上级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0898-88651897,88651896
  财务管理专业:13617565105(金老师)
  社会工作专业:13215882127(梁老师)
  英语专业:15103673106(杨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hntou.edu.cn
  阳光招生网:http://zs.hntou.edu.cn
  E-mail: zs@hntou.edu.cn
  通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育才路1号
  邮政编码:572022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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