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重新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办理流程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规划建设土地局、财政局、人事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机构及其职能调整,现对我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办理流程进行了修订,请遵照执行。《海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办理流程的通知》(琼教发〔2019〕8号)同时废止。
附件:1.海南省新设立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办理流程
2.海南省现有民办学校(不含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办理流程
3.海南省现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办理流程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9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