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
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现将2014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凡参加两个考试年度的考生每年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考试形式
2014年全省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改革,采取无纸化上机考试方式;中级资格考试,全省均采取传统笔试方式。
三、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20日—24日举行(共5天,10个批次,具体考试批次和时间以准考证注明时间为准)。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初级资格的《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中级资格考试于10月25日—26日举行。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