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外商投资的主要政策
http://zige.eol.cn 来源: 作者:考试大 2010-12-30 大 中 小
引导外商投资的主要政策
(1)外商投资的核准办法
2004年7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把外商投资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随之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试行)》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核准权限作了规定。
(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我国在1995年制定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之后根据经济发展的情况多次进行修订。《指导目录》把外商投资划分为四类: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允许类。在《指导目录》上列出了前三类目录,不在目录上的产业为允许类。
在我国加入WTO之后,2002年修订的《指导目录》,扩大了对外商投资的开放程度。
2004年,再次对2002年的《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
一是适应扩大对外开放和引进先进技术的需要,将国内急需发展的产业和产品增列为鼓励类条目,或通过对原鼓励类条目进行修改,增加鼓励内容。例如增加和修改鼓励类外商投资条目,包括大屏幕彩色投影显示器用关键件制造、乙二醇生产、汽车电子装置制造、30万千瓦大型循环流化床(CFB)锅炉制造、只读类光盘复制等。
二是放宽外资准入范围,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步伐。例如首次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和电影制作列为对外开放领域。
三是适应国家宏观调控需要,防止部分行业的盲目和低水平投资。对已经出现盲目投资的热点行业或产品,从鼓励外商投资目录中删除,调整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对部分出现投资过热倾向,但仍需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的行业或产品,提高标准,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例如,删除和修改原有鼓励类外商投资条目,包括宽厚板生产、镀锌板生产、废钢加工、氨纶生产、聚酯生产等。
(3)加入WTO之后的新法规
加入WTO之后,我国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外商投资政策和法律法规。重点是资本运营和服务贸易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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