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辅导:特定监督检验
http://zige.eol.cn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作者: 2015-04-17 大 中 小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
(二)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
前款所列药品的检验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并公告。检验费收缴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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