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须知(试行)
http://zige.eol.cn 来源: 作者:来源:考试大 2009-08-17 大 中 小
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须知(试行)
一、注册
(一)报检员注册必须由已取得报检单位登记代码的企业向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辖区局)提出申请。异地企业拟任报检员不得在深圳办理注册手续。
(二)首次注册应提交资料
1、《报检员注册申请书》;
2、拟任报检员的《报检员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3、拟聘企业报检单位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
4、拟任报检员2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
(三)注册程序
1、报检员拟聘企业网上申请。具体操作:登录网址WWW.ECIQ.CN,点击“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报检员注册申请(企业用户)”,按系统提示录入相应信息并提交,然后打印《报检员注册申请书》,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持有关资料到辖区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准予注册,一般情况下可当场出具《报检员证》。
二、《报检员证》注销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检员所属企业必须申请办理《报检员证》注销手续:
1、报检员不再从事报检业务的;
2、企业因故停止报检业务的;
3、企业解聘报检员的;
4、报检员调往其他企业的。
(二)办理手续
1、填写《报检员证注销申请表》,申请表可到辖区局领取或从注册网站点击“空白证单”下载;
2、企业持《报检员证注销申请表》和拟注销《报检员证》到辖区局审核;
3、审核通过,辖区局出具《报检员证注销证明》。
三、重新注册
(一)报检员调往其他企业从事报检工作的,必须重新进行注册。
(二)重新注册除第“一”项之(二)所列资料外,还应提交《报检员证注销证明》。
(三)重新注册办理程序同第“一”项之(三)。
(四)报检员调往本辖区企业的,《报检员证》编号和初次发证日期不变;调往跨辖区企业的,《报检员证》重新编号,初次发证日期不变。
四、注册信息变更
(一)报检员申请变更个人注册信息的,必须持《报检员注册信息变更申请表》、《报检员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原注册的辖区局办理审核变更手续。申请表可到辖区局领取或从注册网站下载。
(二)变更后如《报检员证》内容发生变化,辖区局将重新核发《报检员证》,但其编号和初次发证日期不变。
五、差错记分管理
(一)检验检疫机构对报检员在办理报检业务过程中出现的差错或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
(二)记分方法
1、一次记分的分值,依据差错或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2分、4分、2分和1分四种。记分事项与分值见附件。
2、记分周期为一年度,满分12分,从《报检员证》初次发证之日起计算。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计未达到12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3、在同一批次报检业务中出现两处或以上记分事项的,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4、注销后重新注册或变更个人注册信息换发《报检员证》的,原记分分值继续有效。
5、对记分有异议的,可在当场或3日内提出申诉,经检验检疫机构复核,如报检员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变更原记分。
6、记分后,报检员应立即纠正差错或违规行为。
(三)个人记分情况可登录注册网站(WWW.ECIQ.CN)查询(因差错记分管理目前暂未实施,此功能尚未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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