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测评
知识测评实际是对人们掌握的知识量、知识结构与知识水平的测量与评定。知识是员工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的高低,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学习以及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
知识测评可以从不同的层次进行。美国教育学家布卢姆(B.BIoom)提出了著名的“教育认知目标分类学”,把认知目标由低到高分为六个层次,各层次体现了不同的知识要求。六个知识测评层次是:
1.记忆。要求应试者对知识的记忆,包括对具体知识及抽象知识的识记和辨认,是认知目标的最低层次。
2.理解。要求应试者对知识的叙述、解释、归纳,比识记知识进了一步,是理解基础上的记忆。
3.应用。要求应试者对概念、原理、法则加以应用,测评应试者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4.分析。要求应试者把某一事实材料分解成若干组成部分,再阐述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测评应试者分析问题的能力。
5.综合。要求应试者对各部分、各要素重新组合成一个更合理的新的整体,测评应试者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
6.评价。要求应试者对某个结论、某种方法做出较深刻的理性判断,是在内在证据和外部标准基础上的逻辑推断,是认知目标的最高层次。
以上六个层次在测评试题中所占比重不同,应按测评要求与测评目的来确定。大部分综合性试卷都有这个特点,即试题目标层次呈现“中间大、两头小”的正态分布。即对应试者能力的测评题目占绝大比重,机械识记及难度大的评价层次题量小,这有利于笔试的区分、选拔功能的充分发挥。
我国测评专家根据布卢姆的认知目标六层次,结合我国知识测评实践,提出了知识测评的三个层次①,即记忆、理解、应用。两者的理论实质是一致的,只是实践操作的习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