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3号)精神,结合安徽省实际,现就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考试时间及答题方式
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4日至15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其中,《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模式,报考社会工作师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档案号是实施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字,考生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2月28日9:00至3月12日17:00登陆新版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考试导航页面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选择相应考试、填写报名信息,并于次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
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前可自行修改信息,一旦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环节,个人和省人事考试院均无权进行修改,请考生报考时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
省直考区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制作成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于3月18日携带汇总表和报名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现场资格审查。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考区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当地人社、民政部门负责,各市人社、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务必在2月28日前上网公布本市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并最迟于3月1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和网上确认工作。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6.报考条件中列举的其它材料。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缴费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3月19日9:00至3月22日17:00登陆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缴纳考试费用(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考生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6月10日16:00后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咨询电话:0551-63457905)。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0〕573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2014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费按客观题每科62元、主观题每科68元的标准收取(均含上缴国家部分)。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不得携带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答题注意事项,严格按照答题要求,使用规定的笔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
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违纪处理办法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规定执行。
2014年各类人事考试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资格审查,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