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学党史、忆百年、庆转设—沧州交通学院隆重举行转设更名系列活动
2021-05-08 15:57:00
沧州交通学院
作者:

  2020年12月18日,教育部公布《教育部关于同意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转设为沧州交通学院的函》。

  2021年5月7日,沧州交通学院隆重举行主题为“学党史、忆百年、庆转设”系列活动。上午9:00,在学校南门广场举办隆重的揭牌仪式,出席仪式的领导和来宾有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北京交通大学、沧州市教育局和省内兄弟院校的领导来宾以及我校董事会领导和师生代表。

  仪式首先由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闫春来宣读了《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同意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转设为沧州交通学院的通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李学春代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对学校成功转设表示热烈的祝贺。李学春副会长表示,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转设验收,成功转设为沧州交通学院,充分说明学校具有较强的办学实力和较高的办学水平,希望学校在优越的办学基础上,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充分利用民办高校体制机制灵活的优势,努力办成特色鲜明、实力雄厚的民办高校,为河北省的高等教育事业再立新功,为全国民办高校特色发展树立榜样。

  北京交通大学副校长赵鹏代表北京交通大学对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正式转设更名为沧州交通学院表示热烈的祝贺。赵鹏副校长强调,我校成功转设是办学双方积极响应国家高等教育政策要求,支持河北省高等教育改革的具体行动,也是学院追求卓越、开启办学新征程的重要选择。北京交通大学将依托北京交通大学黄骅轨道交通综合研发实验基地与我校深入开展合作,继续支持学校的建设发展。

  沧州交通学院董事长薛行远代表董事会对学校成功转设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各位领导、来宾的莅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对长期以来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朋友们表示感谢。薛行远董事长指出,董事会将继续大力支持学校发展,希望学校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紧紧抓住转设发展重大机遇,深化改革,突出特色,发展优势,着力打造一所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李学春副会长、薛行远董事长作为嘉宾代表共同为沧州交通学院揭牌。

  学校揭牌仪式由校长张力主持。

  上午9:30,“倾听东方的声音——喜迎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百年百篇走基层’巡演活动启动暨沧州交通学院转设更名仪式”在学校天佑会堂隆重举办。

  沧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梁英华出席活动并致辞。梁英华副市长表示,今天启动的“百年百篇走基层”巡演活动,是全市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要活动之一,也是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文艺精品创作的重要载体。沧州历来重视文化和高等教育的发展,沧州交通学院作为沧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有理想、有本领的应用型人才。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李学春、河北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闫春来、河北省作家协会党组书记王凤、河北省文联一级巡视员路皓、沧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梁英华、北京交通大学副校长赵鹏、中共沧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一新、沧州交通学院董事长薛行远、沧州市文联党组书记王月周、沧州交通学院校长张力共同上台按动水晶灯柱为巡演活动及学校转设更名仪式启动。

  倾听东方的声音——喜迎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百年百篇走基层”巡演活动启动暨沧州交通学院转设更名仪式由学校和沧州文联、黄骅市委宣传部共同主办,通过“东方•璀璨的曙光”、“东方•沧海的旋律”、“东方•太阳的故乡”三个篇章,合唱、朗诵、舞蹈、情景剧等多种形式,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文艺事业充分融合,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沧州市委宣传部、沧州市文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黄骅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沧州师范学院、河北科技学院等兄弟院校负责人应邀参加活动。燕京理工学院、河北美术学院等兄弟院校纷纷发来贺信,共同庆贺学校转设更名。

  同日,学校与沧州文联联合共建的沧州作家作品馆和沧州艺术家作品馆正式开放,两馆位于学校图书馆一楼,收录了沧州籍作家及艺术家的手稿、艺术作品等珍贵资料,全面展示了沧州籍作家及艺术家风采,也为加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增砖添瓦。

  与会领导还赴学校校史馆参观,进一步了解学校办学历程及办学成果,到访领导对学校现有办学条件给予了高度评价。

  学校隆重举行题为“学党史、忆百年、庆转设”系列活动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积极响应国家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政策导向,支持河北省优化高等教育布局,服务沧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学校将始终朝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迈进,注重内涵发展,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