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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
2023-06-29 15:54:00
河北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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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学校概况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河北省文明单位,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邯郸市。

  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学校新校区总占地面积4098亩, 建筑面积76.32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2421人,有双聘院士1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领军人才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青年长江学者”1人、河北省高端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省级教学名师18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2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6门、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6个、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入选者1人、享受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56人。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3368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3353人,留学生102人。拥有装备先进的教学、科研实验室,馆藏纸质图书总量273.4万册。

  学科门类齐全,工程特色鲜明。现有工学、理学、管理学、农学、医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历史学11个学科门类。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水资源水环境调控及综合管理,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学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拥有水利工程等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工商管理(MBA)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水利工程学科为河北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为河北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重点培育学科。

  人才培养质量较高,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建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 “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1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32个省级一流本科建设点、8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5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4个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专业、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建校近70余年来,培养了20余万毕业生,涌现出众多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高管、政界精英。

  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显著提升。学校是河北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20年获评河北省创业大学。青蓝众创空间为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河北省众创空间联盟成员,2021年备案国家级众创空间。“十三五”以来,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励600 余项,其中,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铜奖3项;第六届、第七届中国“TRIZ”杯大学生创新方法大赛连续两届获特等奖,第八届、第九届获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con) 2018至2022年连续五届获一等奖;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FSCC) “凌云车队” 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进入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十强,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获高速避障项目第一名。

  文化传承与创新成绩斐然。弘扬以特色党建文化为引领,以校训校风文化为核心,以向善文化、民生文化、团结文化、学科文化、创新文化、生态文化、艺术文化、体育文化、自强文化、安全文化、质量文化等为主干,以制度文化为全面保障的大工程文化,以大工程文化为引领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繁荣发展,“大工程文化育工程人”项目获评教育部思政司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创新案例、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全省高校优秀校园文化成果一等奖。成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全国高校第一个八路军129师精神研究会,广泛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筹建古建筑艺术博物馆,现已拥有古建筑构件1700件(套),其中有10余件(套)藏品被国内知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认定为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特别是北朝人面瓦当、北朝排水石兽善、北齐佛塔砖系列藏品属国内首次发现,学术价值巨大。凝练形成了以校训“崇德尚善、精工铸新” ,校风“敦本务实、知微知彰”为核心的校训校风文化。2006年以来先后有20名大学生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学校2次荣获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体育文化建设成果丰硕,“十三五”以来,在全国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健美操锦标赛等国家级赛事中获冠军12项,田径队多次蝉联河北省大运会团体冠军。1名学生作为国家田径队队员参加尤金世界田径锦标赛,入选东京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名单,并在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上获投掷团体冠军和女子铅球铜牌。1名学生获全国射击锦标赛男子10米气步枪团体冠军,并在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上获男子步枪三姿第四名。学校被认定为河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综合A类)。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成果丰硕。“十三五”以来,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97项,其中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770项。获职务发明专利469项,发表SCI收录论文3041篇。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10项,其中河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河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水利部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中国钢结构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4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22项,其中一等奖4项。学校主办有《河北工程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建设有3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 、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4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3个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6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以及6个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发布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中,学校排名2020年度全国高校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第93位,为河北省唯一百强高校。

  02 2023年录取规则及收费标准

  一、录取规则

  第一条 河北工程大学根据办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实际办学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第二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三条 河北工程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由各省(自治区、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第四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五条 河北工程大学在调档时,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安排专业时同样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六条 录取规则1.对于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含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为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依次比对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做退档处理。2.对于实行“专业+院校” 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录取,未录取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3.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 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安排,同一专业组的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依次比对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4.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第七条 对于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 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第八条 各详见河北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hebeu.edu.cn/。 第九条 英语专业(理工类)、法学专业(理工类)只接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与爱尔兰唐道克理工学院合作办学的土木工程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过程中,在专业安排及专业调剂时只接收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后不得转专业。 第十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入学后复试。 第十一条 环境设计专业采用生源省美术类的艺术统考成绩,要求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过程执行各生源省美术类投档规则。在未定投档规则省份,学校依据“综合成绩” 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若仍然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全部录取。 第十二条 休闲体育专业,录取过程执行各生源省体育类投档规则。在未定投档规则省份, 学校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若仍然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全部录取。第十三条 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第十四条 有英语口试安排的省份,英语专业要求口语加试合格。第十五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组织教学。第十六条 河北工程大学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学校按规定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并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取得学籍。

  二、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参照2023年河北省本科招生计划。

  2.住宿费标准:800元/年。

  03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河北省招生计划及河北省近三年录取分数

  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河北省招生计划:

河北工程大学河北省近三年普通本科批录取分数:

04考生问答

  问:贵校的硕士研究生教育情况如何?

  答: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现拥有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畜牧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应用统计、法律、翻译、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农业、 善医、工商管理(MBA)、会计、工程管理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问:录取后是否可以转专业?

  答:符合国家转专业规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均可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初申请转专业。

  问:贵校的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是什么办学模式?

  答:办学模式为“4+0” ,即国内上四年,考核合格并满足爱方要求可同时拿到河北工程大学的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以及唐道克理工学院的荣誉学士学位证。结合中爱两国教育资源,共引进17门爱方课程,其中15门专业核心课程由爱方英语讲授,授课教师均为具有丰富行业背景和土木工程经验的爱尔兰专业协会成员。该专业已通过国际工程教育认证,毕业生具有成为爱尔兰工程师协会会员的资格,可在全球范围就业。

  05学生奖助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正式注册、取得学籍的二年级(含)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正式注册、取得学籍的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正式注册、取得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300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

  分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教育局办理。

  五、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补偿代偿和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六、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资助

  对河北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符合条件的给予不低于33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

  七、绿色通道

  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新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核实情况后,可以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先入学,后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资助措施。

  八、勤工助学

  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参加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提高自身综合能力。

  九、临时困难补助

  用于帮助因家庭经济困难或突发事件造成临时困难的在校学生,资助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最高额度为5000元。

  按上级文件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在公办普通高校就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原建档立卡小(已脱贫享受政策)新生不再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

  06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校先后与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19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与20余所高校开展了双学位和交换生项目,与爱尔兰唐道克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07学院咨询方式

  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310-3969060

  传真0310-3969367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hebe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hebeu.edu.cn

  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咨询QQ群

  一群106501576

二群1145563289

各学院招生咨询方式

  ● (1)建筑与艺术学院

  咨询人员:杨老师

  咨询电话:18630081967

  咨询QQ群:238819907

  ● (2)土木工程学院

  咨询人员:

  宋老师:15923363074

  王老师:18832013815

  咨询QQ群:480559148

  ● (3)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咨询人员:孟老师

  咨询电话:13630807272

  咨询QQ群:631949027

  ● (4)机械与装备工程学院

  咨询人员:陈老师

  咨询电话:18617569271

  咨询QQ群:732289298

  ● (5)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咨询人员:付老师

  咨询电话:18603100306

  咨询QQ群:161262039

  ● (6)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

  咨询人员:梁老师

  咨询电话:13831040421

  咨询QQ群:702489649

  ● (7)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咨询人员:李老师

  咨询电话:15373105624

  咨询QQ群:819400270

  ● (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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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老师:18034205158

  桑老师:1523615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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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管理工程与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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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老师:15830785306

  王老师:1529755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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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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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老师:13832061410

  王老师:1561304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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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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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老师:15382171293

  张老师:13831031593

  咨询QQ群:426152902

  ● (12)水利水电学院

  咨询人员:穆老师

  咨询电话:13503104664

  咨询QQ群:587477449

  ● (13)医学院

  咨询人员:张老师

  咨询电话:1773102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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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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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老师:15102692106

  张老师:1883305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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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咨询人员: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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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体育与健康工程学院

  咨询人员: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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