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体育学院2024年“3+4”贯通培养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河北体育学院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本科体育专业院校,运动训练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体育运动学校、承德体育运动学校与河北体育学院联办“3+4”贯通培养运动训练专业。现将学院2024年“3+4”贯通培养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项目、计划
田径项目测试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项目。
水上项目测试赛艇(公开级)、皮艇(静水)、划艇(静水)项目。
射击测试10米气步枪、10米气手枪项目。
射箭测试反曲弓项目。
高尔夫球项目男子发球台为蓝色发球台,女子发球台为白色发球台。
二、学费标准、助学政策
1.学生入学后根据其专项条件、能力、比赛成绩等享受一定金额的伙食补贴。
2.依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应届初中毕业同等学历的河北省内体育运动学校在籍在册学生或符合当年毕业条件的河北省内初级中学应届毕业生。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中考报名,并取得中考报名资格。
(二)代表河北省在国家体育总局(项目中心、协会)完成全国运动员注册。从事未开展全国注册运动项目的运动员,须先由项目运动中心初审,并报送省体育局竞体处、科教处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测试。未达到有关项目注册年龄的运动员,须先进行河北省内注册,达到注册年龄后,必须代表河北进行全国注册。
四、报名程序
(一)2024年4月30日前考生将报名信息表(见附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运动员注册证明(须加盖注册单位公章)、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具有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包含秩序册复印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报考项目+姓名),发送邮件至邮箱:15354110058@163.com,纸质版材料于考试报到时提交进行复审。
(二)2024年3月1日至4月30日报名考生使用微信扫描小程序进入招生报名通道填报报名信息。
(三)所有考生报名材料由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通过邮件回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考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专业测试。
(四)考生依据所注册的运动项目进行专业测试,各招生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
五、考试
运动训练专业“3+4”贯通培养中专段入学考试实行文化考试与体育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参加河北省统一中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四科。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生源所在地中考文化课准考证。
(二)体育专业测试
1.考试科目:考生依据所注册的运动项目进行体育专业测试,不得跨项目报名及考试。
2.考生报到及考试安排:2024年5月15日在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hepec.edu.cn)公布考试公告,考生按照考试公告公布的报到及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报到、考试。
3.按照《河北体育学院2024年“3+4”贯通培养运动训练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详见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体育专业测试、评分。
4.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体育专业测试中开展兴奋剂检查工作。体育专业测试前,考生要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拒绝兴奋剂检查、逃避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教育考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志愿填报
考生在生源所在地教育考试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在各生源所在地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内填报志愿,未进行志愿填报的考生,无法录取。
七、录取办法
(一)考生的测试成绩由文化成绩、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44分(不含加分)。田径径赛项目体育专业测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5分,田径田赛项目体育专业测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0分,其他项目体育专业测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0分。
(二)在考生文化成绩、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项目按照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分数相同,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还相同,则按顺序对比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三)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四)项目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则该项目未完成计划调整至田径(径赛)、田径(田赛)、水上项目、举重等重点发展项目,平均分配这些计划,不够平均分配的,依前述重点发展项目所列顺序逐一分配。
八、入学复查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经查实,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九、招生监督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十公开”的要求,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11)85337562。
十、特别声明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规定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院的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从未以学院、任何单位或个人名义开设任何形式的“预科班”“培训班”等。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一、其他事项
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若国家相关政策有新的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学府路82号河北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50041
河北体育学院网址:
http://www.hepec.edu.cn
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zsxx.hepec.edu.cn
咨询电话:0311-89849188(河北体育学院)
0311-85336291(河北省体育运动学校)
0314-2069979 (承德体育运动学校)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