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需要的,符合时代要求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
三、招生计划
2024年河北科技大学在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预计6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四、报考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河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中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见申请材料要求)。
(六)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预计2023 年12月15日-2024 年2月28日,“普通招考” 考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点击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科技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须知,网报前上网查询)。
六、考试程序
考生申请报名后,由研究生院和招生学院对考生资格和学术水平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初试阶段。申请与考核过程包括:
(一)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二)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专业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在初试前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做出评价。
申请材料包括:
1.河北科技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2.个人简历(带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军人证
4.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
提供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相应阶段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有国外学习经历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硕士课程成绩单
需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7.代表性的科研成果以及获奖证书
包括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所获得的各类与申请博士有关的获奖证书。
8.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留学经历证明等。
9.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须提供本科成绩单以及硕士课程成绩证明材料以及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
10.《专家推荐书》
须下载空白《河北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至少两位化学工程与技术领域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内容请手写),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
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专家组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考生报考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初试阶段的考生名单。
(三)初试
初试的考务、命题及评卷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初试的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者可免试)、英语和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初试考试成绩由研究生院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持有异议,应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查。研究生院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初试合格考生可进入复试,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划定。
(四)复试
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实施、复试过程需有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参加。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招生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考核方式,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查及体格检查等。学术水平考查内容包括专业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专业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复试工作细则以及具体时间、地点提前3天以上在招生学院主页公布。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学术水平考查
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笔试或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专业知识水平、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外语水平等。每生面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要求执行。体检须在学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七、录取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核结果,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并依据招生指标的1到2倍确定备录取考生名单。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后,在学院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经由研究生院汇总复核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录取。
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当次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按《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研究生院和招生学院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申请—考核过程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学校学籍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学制、学习年限及学费
博士生学制为4年,博士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学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九、奖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博士生,每年指标由河北省教育厅分配,获奖学生每生每年奖金3万元。
(二)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3万元。
(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8万元,获奖比例一般为在校博士生人数的40%,二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5万元,获奖比例一般为在校博士生人数的60%。
(四)学校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万元。
(五)助研津贴: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万元,由导师提供。
十、其他
(一)对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及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在校生,应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博士生产生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入学、就读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考生提交信息不实、提交报考材料不全、报考材料寄送超期等,则报名无效。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博士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博士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其责任。
(三)为便于广大考生了解河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展,建议关注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四)本简章内容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上级部门若对招生政策有调整,以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或学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相应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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