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报考点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网上确认须知
现将黑龙江大学报考点(代码2305)网上确认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做好网上确认相关准备。
一、考生登录方式
网上信息确认网址: yz.chsi.com.cn/wsqr/stu/(建议使用手机端操作)
二维码:
二、网上信息确认时间
(一)考生网上提交材料时间
2022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8:00-16:00
(二)考生网上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
11月4日11:00
存在材料不全、不标准、校验不通过等情况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否则审核将不予通过。因此,请需要提交补充材料的考生在此时间节点之前完成补充材料提交工作。因超时未完成网上信息确认者后果自负。
三、网上信息确认考生范围及条件
(一)哈尔滨市报考黑龙江大学的考生(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除外);
(二)所有报考黑龙江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
(三)哈尔滨市报考黑龙江省科学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和黑龙江省委党校的考生;
(四)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 报考“建筑、艺术、设计”专业业务课考试时间超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生、医学门类考生和科目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的考生除外)。
具体信息考生也可登陆“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并查询官方网站发布的“黑龙江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https://www.lzk.hl.cn/ykpd/202209/t20220919_18382.htm)
四、哈尔滨市考生具体条件及要求
(一)哈尔滨市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户籍所在地为哈尔滨市的考生;
(三)户籍所在地非哈尔滨市,但在哈尔滨市工作的考生。
五、考生必须上传的确认材料及标准
(一)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1、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2、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4、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5、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6、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7、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手持本人身份证(头像面),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头像、信息内容清晰)。
特别提醒:以上三项为所有考生必须上传图片(四张),证件照片要按照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
(四)考生还须按下列要求上传的其它证件及材料照片
1、哈尔滨市内高校2023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毕业生(含成人高考、网络教育及自学考试)考生
(1)哈市户籍考生
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②毕业证书照片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非哈市户籍考生
①在哈市工作的工作证明(带公章)和社保缴纳记录(本年度连续3个月);
②毕业证书照片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历考生
报考黑龙江大学的同等学历考生
(1)哈市户籍考生
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②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书照片;
③本科五门课程成绩单(以专科学历报考考生须提供)。
(2)非哈市户籍考生
①在哈市工作的工作证明(带公章)和社保缴纳记录(本年度连续3个月);
②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书照片;
③本科五门课程成绩单(以专科学历报考考生须提供)。
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同等学历考生
(1)哈市户籍考生
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②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书照片;
(2)非哈市户籍考生
①在哈市工作的工作证明(带公章)和社保缴纳记录(本年度连续3个月);
②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书照片;
4、国(境)外学历考生
(1)哈市户籍考生
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非哈市户籍考生
①在哈市工作的工作证明(带公章)和社保缴纳记录(本年度连续3个月);
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未毕业自学考试考生
(1)哈市户籍考生
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②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明;
③自学考试未取得毕业证人员报考知情书(附件1)。
(2)非哈市户籍考生
①在哈市工作的工作证明(带公章)和社保缴纳记录(本年度连续3个月);
②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明;
③自学考试未取得毕业证人员报考知情书(附件1)。
6、未毕业国(境)外学历考生
(1)哈市户籍考生
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②国(境)外学历课程成绩单;
③国(境)外学历未取得毕业证人员报考知情书(附件2)。
(2)非哈市户籍考生
①在哈市工作的工作证明(带公章)和社保缴纳记录(本年度连续3个月);
②国(境)外学历课程成绩单;
③国(境)外学历未取得毕业证人员报考知情书(附件2)。
7、姓名或身份证号有变更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
除上述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
(1)姓名变更:户口簿首页及包含曾用名的个人页。
(2)身份证号变更: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除上述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
9、在读硕士研究生除上述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一)请在11月3日16:00前完成相关材料的上传工作。以免材料不合格错过补充材料截止时间。
(二)上传材料要严格按照相应要求,照片验证未通过,网上审核将不予通过。
(三)如身份证已过期,请尽快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请考生按照系统内提示操作,上传材料时请严格按照页面下方的材料要求进行上传。
(五)请考生认真核对网报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生在提交材料后的待审核期间,请密切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防止因错过提示而导致不能完成网上确认。审核完毕后,考生将会收到微信或短信提醒。如需补充材料,请在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内完成。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相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确认材料。
七、网上确认期间,咨询服务电话:0451-8660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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