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河南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教研〔2021〕420号),郑州师范学院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一般立项建设单位。
此次获批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标志着学校向开展研究生教育迈出了坚实一步,为学校发展赢得重大历史机遇,对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和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发展目标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在立项建设期间,郑州师范学院将进一步加大学科建设资金投入,积极引进和培育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教学科研水平,完善办学条件和管理机制,确保按时完成立项建设规划目标任务,为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奠定坚实基础,力争早日实现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历史性跨越。
据悉,本次获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是省学位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和《学位授予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要求,根据国家和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经学校申请,专家论证、省学位委员会审议表决而最终确定的。
(中国教育在线 来源:郑州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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