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和河南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河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接收类别
1.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
2.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二、接收学科(专业)
1. 硕士推免生: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全国各高校推免生,具体的招生学科(专业)请登录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直博生:我校招收直博生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等信息见“河南大学2023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三、接收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思想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直博生应具有扎实理论基础,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直博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因违法违纪而受处分记录。
四、申请程序
1. 推免资格: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 网上注册: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要求填报相应信息和志愿。
3. 网上报名: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选择推免类型(硕士推免生或直博生),填报我校的相关学科(专业),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4. 复试通知:我校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申请人到我校各招生培养单位网站查看或电话咨询各招生培养单位复试时间、地点等,并按照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五、复试
1. 我校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在2022年10月15日之前进行,各招生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和复试形式,可组织多次复试。
2. 各招生培养单位参照《河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和《河南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中相关办法,结合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将复试方案发布到本单位网站。
3. 申请人复试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供的成绩单复印件、科研成果(论文、项目等)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陈述(见附件2)等。
六、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科(专业)推免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推免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待录取名单。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待录取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七、
七、奖助政策
八、其它事项
1. 直博生的学习年限从研究生入学起开始计算,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2.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具体复试等相关安排待上级部门另行通知。
4.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河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 咨询方式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研究生院
电话:0371-22867269 22869091
邮箱:zsgl@vip.henu.edu.cn
附件【附件2:河南大学2023年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个人陈述表.doc】
附件【附件3:招生单位联系方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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