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郑州市举行调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新闻通气会。会上通报,截至目前,郑州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80%以上。全市原属教育部门管理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转为非学科类的763家、原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919家校外培训机构共1682家,分类移交给体育、科技、文广旅三部门。
7月20日,中办、国办发布“双减”政策。10月14日,郑州版“双减”政策出台,郑州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复课调研、转型意向摸排,实施“四大”专项治理行动。截至11月11日,累计派出人员1.5万人次,排查调研校外培训机构6128次,全面摸清了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底数,为调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
在多次调研、反复沟通、深入会商的基础上,11月3日,郑州市教育局、体育局、科技局和文广旅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和调整管理体制工作的通知》(郑教监管函〔2021〕226 号),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范围,确定了调整工作采取分类办理、分阶段实施推进方案。其中:涉及游泳、篮球、拳击、中国象棋等80项内容列入体育类进行管理,管理主体由郑州市教育局转为郑州市体育局;面向中小学生提供编程、机器人、创客、科学探索等各类科学技术培训服务等内容,列入科技类进行管理,管理主体由郑州市教育局转为郑州市科技局;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表演类等十余项非学历艺术培训等内容,列入文化艺术类进行管理,管理主体由郑州市教育局转为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经过教育、体育、科技、文广旅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今天,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完成了市级层面的权限移交。全市原属教育部门管理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转为非学科类的763家、原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919家校外培训机构共1682家,分类移交给体育、科技、文广旅三部门。52家校外培训机构移交给郑州市体育局实施监管(其中,“学转非”的21家,原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31家);98家校外培训机构移交给郑州市科技局实施监管(其中,“学转非”的82家,原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16家);1532家校外培训机构移交给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实施监管(其中,“学转非”的658家,原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874家)。
下一步,市教育局、体育局、科技局、文广旅局还将继续密切配合,压实县区责任,协调各开发区、区县(市)完成区县(市)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权限移交。
1.深入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12月10日前,各开发区、区县(市)的内部移交、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变更等工作要全部完成。郑州市教育局、体育局、科技局、文广旅局将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分类管理、严格规范。
2.加快推进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
截至目前,郑州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80%以上。年底前,郑州市教育局将紧盯“营转非”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的目标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加快推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实现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性、规范化管理。
3.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
11月15日,郑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的通知》,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专用账户”,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进行监管,努力为家长守护好“钱袋子”,防范资金风险。郑州市发改委启动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的拟制工作,近日,《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将正式出台,计划从2022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将全面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4.进一步加大校外培训广告监管力度
11月19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管控的通知》,对校外培训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从严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广告发布行为,加大校外培训广告监管力度,有效缓解学生和家长焦虑情绪。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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