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3885;省标代码为6186。
第三条 学校类型: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为大专,学制三年。
第五条 办学地点: 老校区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5号
新校区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与刘集街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
第九条 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通过招生简章和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1.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2.学院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1)教育部颁发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2)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3)专业培养的外语语种是英语。3.美术类专业考生录取规则:以河南省招办到档数据为招生依据,按照排序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排序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167。4.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通知将进行复查,对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院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收费标准》规定。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理科类专业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住宿费一般宿舍(八人间)为400元/年,六人间及八人间带(独卫、空调、暖气)为600元/年;教材费800元/年(按学年预收教材费,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奖励和助学政策。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措施。同时,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优秀学生享受在校生奖学金政策。
第六章 毕业文凭
第十四条 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由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任何机构和个人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希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联系电话:0371-86120072 0371 -65733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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