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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1-11-25 1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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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 2021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 2021 〕154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教学〔2017〕47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教学〔2016〕85号)要求,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积极参与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为考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把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工作考验和重大发展机遇,切实提高办学质量,努力为全国扩招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结合办学特色、专业优势以及就业需求,我校部分专业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并考核合格的,颁发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制:三年

  第八条  学校部标代码:13790  河南省招生代码:6282

  第九条  办学地点:

  1、河南郑州中牟青年西路38号

  2、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城关镇北环路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滑县乡村振兴学院

  3、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永安街34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成立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主管教学、招生、纪检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和后勤保障安全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2021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本次招生专业按面向人群不同分为 A、B、C 三类,A为退役军人可报专业类,B为高素质农民(含村“两委”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乡村致富带头人、基层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可报专业类,C为其他(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可报专业类,考生须按照本人所属类别分类报考相应专业。

  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计划230人,其中A类60人,B类80人,C类90人;全日制招生50人,弹性学制招生18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招生专业计划表。其中,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畜牧兽医、食品质量与安全三个专业在校本部全日制就读;园艺技术、行政管理两个专业在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永安街34号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夏邑分校就读;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两个专业在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城关镇北环路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滑县乡村振兴学院就读。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1年11月30日9:00至12月2日18:00

  2、志愿填报系统平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系统

  3、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danzhao.hnca.edu.cn/nzdz/login/index.do

  4、考生通过登录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系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考生志愿填报完成后,我校将考生志愿数据报省招办进行比对,对于填报超过1所高校志愿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考试科目及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考试科目为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所有考生都要参加。

  1、文化知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总分300分(两个科目各占150分)。考试时间:12月12日9:00—10:30。

  2、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包括公民道德素养、形势与政策分析、专业技能认知、综合分析能力和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总分300分。考试时间:12月12日11:00—12:30。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根据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和,分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要求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考生被我校录取后,所有待遇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毕业生。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即日起至12月9日18:00时前,将相关申请表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校招生就业处,逾期不予受理。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报教育厅备案,考生方可获取免试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二十条 根据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我省公办高校新招录的学生自2020年秋季学年开始按照新专科学费标准规定执行,文史类3700元/年.生,理工类4200元/年.生,国家级高职优质校可上浮15%,上浮范围不超过当年招生专业总数的20%。具体学费参看招生专业计划表;住宿费有400元/年·生(宿舍内无独立卫生间)、600元/年·生(8人宿舍,有独立卫生间)、800元/年·生(6人宿舍,有独立卫生间)三个标准。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级学习标兵2000元/年;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学生可申请2000-4000元/年的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及困难资助:学校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校设立有勤工助学部,为学生提供校内外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通过学校官网公布。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四条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进入校园前,必须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后刷本人二代身份证进校门、领取准考证,进入校园全程配戴口罩。排队等候时各考生前后左右均间隔1.5米,保持安全距离。考生须无条件服从工作人员的合理安排,无故拒不服从安排的考生,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联系部门: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河南郑州中牟青年西路38号(邮编:451450)

  联系电话:(0371)62199001、62199002、62199003、62319666(兼传真)

  学校网站:https://www.hnca.edu.cn

  E-mail:zb1379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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