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392,在豫招生代码:6233)坐落于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现有占地面积500.4亩,总建筑面积13万余平方米,图书馆藏书53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约5000万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72个,附属省级示范幼儿园2所。
学校被誉为豫北小学、幼儿教师的摇篮,近年来,学校相继获得了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第二批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河南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河南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河南高校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单独招生工作政策。
第四条 成立单独招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对单独招生实施全程、全员、全方位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实施阳光招生,监督电话:0372-3807322。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五条 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四章 招生程序
第六条 报名方式: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统一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9时至26日18时。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如果考生网报有困难,可直接拨打招办电话0372—8806001,3807392,3807393咨询。
第七条 材料审核及加分政策
凡取得“各级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或获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证书的考生,可携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考试。考试现场向监考老师提交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交还考生,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可按等级另外赋分,最高不超过30分。
第八条 领取准考证:凡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提前在学校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网址:www.ayyz.edu.cn)。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考试时间:2022年4月9日
(二)考试内容:
1.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1)高中毕业生。
舞蹈表演专业:1 .形体气质(50分)2.一分半钟的舞蹈片段(100分),满分为150分
音乐表演专业:1.主科(声乐或器乐)(100分)2.视唱(50分),满分为150分
社会体育专业:1. 50米(50分)2. 立定跳远(50分)3. 掷实心球(50分),满分为150分
(2)中职毕业生和无法提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舞蹈表演:1.形体气质(20分)2.软开度(30分)3.剧目(100分),满分为150分
音乐表演:1.主科(声乐或器乐)(100分)2.视唱(50分),满分为150分
社会体育:1. 100米(50分)2. 立定跳远(50分)3. 原地推铅球(50分),满分为150分
2. 文化素质考试(闭卷笔试)
考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综合考试,由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50分。
3. 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替代,按照语文、数学、英语3门课程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进行赋分(即A、B、C、D等级),等级为A的记为50分、等级为B的记为45分、等级为C的记为40分、等级为D的记为30分,满分为150分。
(三)考生入校流程:
佩戴口罩,间隔一米有序排队,依次出示准考证、行程码、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均为绿色,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校园,体温在37.3摄氏度以上的考生由专人带领至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生进入考场流程:
在保卫人员指导下,间隔一米,按照地标指示有序排队进入考场所在教学楼,并使用免洗洗手液清洁手部。在教学楼内一律靠右行走,避免迎面交叉,进入考场、候考室内按指定位置入座。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及时离开考场、校园。
第十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和退伍军人免文化素质考试
一、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详见附件)。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2.考生所在学校需要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以可靠方式送至我校招生就业处,受理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1日17:00。我校将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将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我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二、退伍军人免文化素质考试
按照国家规定,退伍军人报考高职院校免文化素质考试。报考我校的退伍军人考生须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退伍证原件以可靠方式送至我校招生就业处备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1日17:0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各位考生切勿上当受骗,我校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通过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二条 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第十三条 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第十四条 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六章 新生报到和复查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入学报到。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第十七条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的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2022年单招计划
第十八条 2022年我校共投放单独招生计划250人,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网站公示信息为准,同时我校会在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布。2022年新生收费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理科类专业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拟定6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实行。
第八章 奖助政策
第十九条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系部书记组成。各系部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各班也相应成立班级评议小组。
第二十条 评选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全面发展的在校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三)国家助学金: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二十一条 奖励资助标准: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实际发放奖金金额以当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预算为准。
第二十二条 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追求进步;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学习努力,成绩优异;自强不息,生活朴素,品德优良;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和公益性劳动。
第二十三条 评定程序:各系部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初步提出获奖名单;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确认无误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在全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二十四条 奖励办法及发放方式。待审批及公示工作结束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最终公示结果制表造册,经校领导审批后送财务处。财务处通过学生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对获奖学生发放奖金,同时对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五条 监督和检查: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校园网宣传栏内及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人和大道
邮 编:456150
联系电话:0372-8806001、3807392、3807393
传 真:0372-3807355
学校网址:www.ayyz.edu.cn
E-mail:ayyzzsb@126.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如遇疫情防控及其他政策变化,将根据上级部门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通过学校官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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