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新《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从制度设计的层面真正实现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定位。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标志着中国进入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技能型社会的新阶段,提振了广大职业教育师生的信心,引起了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师生的广泛热议。
任佩佩(教师):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于5月1日开始施行,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本次修订明确:1.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规模不低于高职10%;2.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3.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
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在法律层面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打开了职业教育的天花板,畅通了职业教育学生的发展通道,有利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李晨冉(教师):新职业教育法共八章六十九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但高职教育不同于基础教育或普通教育,因此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双高”的文化修养和“双师”的素质。所谓双高文化修养,即科学修养和人文修养。现代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高职教育是与社会紧密联系着的一类教育,社会需要什么行业的人才,对人才的要求有哪些变化,需要教师及时把握;各行各业知识与技术在不断更新,有的行业更新速度十分惊人,需要高职教师掌握自己专业的新知识、前沿技术,而且还必须具有非常强的利用网络获取信息的能力。所以高职教师要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信条,要善于学习,不断接受各行业的新情况,及时掌握新技术,勤奋地、持续不断地从各种渠道汲取和补充自己的一桶水。
李辉(教师):作为一个从事职业教育十几年的教师,深知职业教育发展的不易。职业学校招生困难的根源,是职业生上升通道狭窄,发展受限,社会对职业教育认可度较低。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首先提高了职业教育的地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第一次“平起平坐”。其次,取消了普职分流。以普职融通的思维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第三,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业教育学生上升的通道。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第四,为职业学生提供更为广阔的展示平台。通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职业学生提供更多的展示机会。
如此一来,将大幅提高学生上职业学校的积极性,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这也意味着一个大有可为的职业教育时代的来临。
陈潇(教师):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从法律上保障了职业学校学生的平等权利,消除了对职业教育的偏见,为特色专业开启了新平台,给学生提供了更多的个性化选择。作为一名辅导员老师,我们不仅要心系学生,更要明确教育方向,新《职业教育法》中提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在工作中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弘扬工匠精神、技能宝贵的时代风尚,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不断努力。
贺雪芹(学生):5月1日,新《职业教育法》的正式实施,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它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职教改革发展成果,将诸多重大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条款,加快了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激发了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作为一名职业院校的学生,我深感振奋、倍受鼓舞。新职业教育法突出了职业教育与社会实际发展需求的结合,注重促进专业人才的技能发展,给与职业教育毕业生平等的机会,这将改变社会对职业教育低层次教育的社会偏见和认识,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为职教人增强了底气,指明了方向,提振了信心。使职业院校的学生在社会公开招聘时具有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使我们能在平时的学习中放平心态去迎接新机遇。
李贝宁(学生):学习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我感受颇深,特别是在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方面,修改后的职业教育法颇具亮点。其中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作为职业院校在读大学生,我认为,此次修订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学生技术技能水平,促进教育,促进学生就业,提高学生创业积极性。有利于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对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取得职业技能教育证书和执业证书转化为学分等修订,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学生确定学习目标,好好学习努力拼搏,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马宁(学生):新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各层次普通学校享有平等机会,禁止设置歧视政策。
作为一名职业学院的大学生,我深刻意识到未来我国的技能人才和高学历人才地位是同等重要的。无论在哪个领域,只要有一技之长,就会受到社会的重视和优厚的待遇。同样,职业教育止步专科的“天花板”已被打破,着力提升了职业教育的认可度,有力缓解了当下的社会教育焦虑。当然,我也知道因为学技能门槛不高,也意味着高度的竞争。所以在职提升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是我一定要明确牢记的。
杨李琳(学生):通过学习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我感受颇深。新职业教育法中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这也是对我们职业专科学生的鼓舞,也为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将学好专业技能,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努力使自己成为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同时还将继续秉承“手脑并用”的理念,弘扬“敬业乐群”的校训精神,保持与时俱进的奋斗姿态,争取早日练就过硬本领,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 新职业教育法让我们相信这将改变社会对职业教育是低层次教育的这种社会偏见和认识,使职业院校的学生在社会各类公开招聘时具有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给我们学生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陈文静(学生):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规定了不少“实招”,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
譬如,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提出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提出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将努力践行新时代新青年的奋斗学习历程,努力学习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我亦是一名热爱学习,积极向上,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的大学生,新职业教育法使我变得更认真、严谨地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活,把自己锻炼成一个具有良好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人,为祖国的建设贡献力量!
(中国教育在线 来源: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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