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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学院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3-03-15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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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进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及专业培养需要,实施“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郑州商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4040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专科教育

  第七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巩义市紫荆路136号

  第八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郑州商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我校成立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凡属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条 我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一条 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不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生)。

  第五章 报名志愿与考试

  第十二条 志愿填报

  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9时至24日18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生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

  第十三条 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2.考试地点:郑州商学院

  3.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和阅卷,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6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为24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为360分。文化素质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为考察学生的职业认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4.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报考我校高职单招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单招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高职单招考试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1.67)。

  5.考试采取笔试。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学籍后,转学、转专业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五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考生高职单招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线上考生按照“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中语、数、外分项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第七章 录取公示

  第十七条 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学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八章 资格复查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第九章 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 为落实阳光招生政策,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我校成立单独招生督察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第十章 其它事宜

  第二十条 我校2023年普通类专科专业学费为12000元/学年/生,艺术类专科专业学费为12500元/学年/生。住宿费为1500元/学年/生,公寓标准统一为六人间。

  第二十一条 我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校成绩优秀奖学金、学校学业进步奖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贷、勤、减、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另外学院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260-360元/生/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成绩优秀奖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1000元/生/学期,500元/生/学期,300元/生/学期三档;学业进步奖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200元/生/学期,150元/生/学期,100元/生/学期三档。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巩义市紫荆路136号

  邮编:451200

  咨询电话:0371-64561666

  监督举报电话:0371-64561286

  电子邮箱: zzsxyzs@163.com

  网址:https://www.zbu.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郑州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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