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内容分类】职业培训与职业资格

【分类细目】职业标准与技能鉴定管理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6.01.17

【实施日期】2006.01.17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 文 号】劳社厅发〔2006〕1号

【主 题 词】劳动 职业技能 标准 通知


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第十二批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在此批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中,中式烹调师、保健按摩师、足部按摩师和家政服务员
职业标准系重新修订,原标准相应废止;房地产策划师、企业文化师、黄金投资分析师、信用管理师、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智能楼宇管理师、森林防火员和加油站操作员为试行的
国家职业标准。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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