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十三批漆器制胎工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十三批漆器制胎工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内容分类】职业培训与职业资格
【分类细目】职业标准与技能鉴定管理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6.04.25
【实施日期】2006.04.25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 文 号】劳社厅发〔2006〕10号
【主 题 词】劳动 职业技能 标准 通知
关于印发第十三批漆器制胎工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第十三批国家职业标准,现印
发施行。
附件:第十三批漆器制胎工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十三批漆器制胎工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工种)名称 备注
1 6-21-04-01 漆器制胎工
2 6-21-04-02 彩绘雕填制作工
3 6-21-04-03 漆器镶嵌工
4 4-07-99-09 紧急救助员(☆) 试行
注:☆号表示新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