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内容分类】综合
【分类细目】其他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文件
【颁布日期】2006.08.17
【实施日期】2006.08.17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 文 号】劳社部发〔2006〕32号
【主 题 词】劳动 集体协商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