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美容等职业中开展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专项治理的通知

关于在美容等职业中开展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专项治理的通知

【内容分类】职业培训与职业资格

【分类细目】职(执)业资格管理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2.05.23

【实施日期】2002.05.23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 文 号】劳社厅函〔2002〕184号

【主 题 词】劳动 职业 资格证书 治理推进 通知



关于在美容等职业中开展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美容、烹调和汽车修理等服务性行业发展较快,在吸纳劳动力和
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受行业自身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其从
业人员整体技能素质不高,职业培训机构办学不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亟待
加强。为进一步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和《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我部决定从今年5月起,集中力量在全国
开展美容、美发、保健按摩、中式烹调和汽车修理五个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制
度专项治理和推进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技能要求高且量大面广的美容、美发、保健按摩、
中式烹调和汽车修理五个职业为切入点,通过对这五个职业的专项治理整顿,
以点带面,探索从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到证书管理、就业服务等工作环节加强
有效管理和健全质量监督体系。通过专项治理和推进工作,进一步落实就业准
入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
威性,整体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培训机构管理,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各地要按照《社会力量办学
条例》及劳动保障部的有关规定,对涉及这五个职业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办学
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已开设的职业培训机构,要加强对教学培训内容的监督、
检查和指导,坚持年审制度。年审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
要取消其培训资格。对新开设的职业培训机构,要按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审查。
已取得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必须在核准的培训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同
时,要充分发挥技工学校在培训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严格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秩序,提高鉴定质量。各地要按照《职业
技能鉴定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查这五个职业考生的申报条件。要加强对职业
技能鉴定所的监督管理并严格实行年检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取消其鉴定资
格。同时,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认证试点,建立鉴定质量督导员队伍,实施
现场督导。对新申报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严
格进行审查。

(三)严格把好就业准入关,职业介绍机构凭证推荐就业。各类职业介绍机
构对这五个职业的就业资格要求应在显著位置上公告。在求职登记表中应有标
明职业资格等级的栏目。用人单位招聘从业人员广告中应有职业资格等级的要
求。

(四)开展持证上岗检查,规范用工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会同有关
方面对这五个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况进行检查。对
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要责令其到有关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取得相应
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协调,
进一步落实《关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
题的通知》(劳部发〔1995〕459号)要求,组织和指导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
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

(五)完善培训和鉴定的有关基础工作。我部在编写出版这五个职业的资格
培训教程的基础上,将开发和编制多媒体培训教材和辅导材料。同时,更新和
完善这五个职业国家题库试题内容,各地开展鉴定工作应统一从国家题库中抽
取试题。

三、组织实施

此项工作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
作由培训管理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同组织进行。各
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部里统一部署和要求,
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此项工作。要抽调有关人员,组
成专门工作小组,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以城市为重点,在进行全面
检查的基础上,梳理出重点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整顿,切实抓出
成效。要加强社会监督,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应设立投诉站(点)和公开举报电话。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各地区自查与全国性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
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各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行具体指导,掌握本地区治理整
顿和推进工作进度,组织专门人员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进行全面
检查,不留死角。各地可结合对培训机构和鉴定机构的年中和年终检查,同步
重点开展这项工作。

要加强宣传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橱窗、宣传画等新
闻媒体和宣传途径,也可通过专题宣传周等多种方式,在加强这五个职业的职
业资格证书专项治理和推进工作的同时,大张旗鼓地宣传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
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重要意义和相关内容。

四、具体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阶段(2002年5月—6月)

各地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开展治理整顿和推进工作
的动员、宣传并进行具体部署。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2年7月—11月)

各地(市)按照上述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完成自查及全面检查工作,并将有
关情况报省级劳动保障部门。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02年12月)

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完成对重点问题及重点地区的核查工作,核查面要达到
50%以上,并将本省(区、市)治理整顿和推进工作情况书面报送我部培训就业
司。年底,我部将组织对部分地区的抽查和检查,并对全国治理整顿和推进工
作情况进行总结。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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