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分类】综合
【分类细目】规划计划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颁布日期】2004.01.12
【实施日期】2004.01.12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 文 号】劳社部发〔2004〕1号
【主 题 词】劳动 社会保障 通知
关于印发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现将《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人才工作会
议的部署以及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具体安排,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协调推进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和金保工程建设等
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一、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落实就业再就业任务目标。将国务院确定的全年新增就业人员900万人、下岗失
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