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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适用事业单位
签合同前用人单位须履行告知义务
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按月付双薪
同一劳动者只能被“试用”一次
鼓励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
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不再是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
行政部门不作为须承担赔偿责任
明确了用人单位强迫劳动的四类情况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