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办法
首次在小学入学政策中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严管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行为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本市十五条禁令等有关义务教育入学纪律,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组织考试、校外培训班、各类竞赛等方式选拔学生。
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
继续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对房产、户口具备条件且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有单校划片,不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的将实施多校划片。
2019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北京市初中特长生招生与去年保持稳定,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仍要严格控制在本区初中招生计划4%以内。按照教育部“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的要求,2019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严格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各区要加大民办学校学籍监管力度,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全市统一规定民办学校招生要在5月26日至6月10日之间组织完成。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保持稳定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继续坚持五证要求,即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地无监护条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