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各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

京籍、京籍租房、按照京籍对待人群、非京籍的入学政策↑↑↑

 

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网上信息采集入口

严管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行为↑↑↑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重要节点
政策文件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
严格规范特长生入学工作
2018年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本区初中招生计划的4%以内。2019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招收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内学生为主。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各区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加强学籍管理
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各区要加大民办学校学籍监管力度,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
政策解读
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办法
首次在小学入学政策中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严管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行为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本市十五条禁令等有关义务教育入学纪律,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组织考试、校外培训班、各类竞赛等方式选拔学生。
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
继续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对房产、户口具备条件且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有单校划片,不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的将实施多校划片。
2019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北京市初中特长生招生与去年保持稳定,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仍要严格控制在本区初中招生计划4%以内。按照教育部“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的要求,2019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严格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各区要加大民办学校学籍监管力度,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全市统一规定民办学校招生要在5月26日至6月10日之间组织完成。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保持稳定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继续坚持五证要求,即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地无监护条件证明。
重要时间节点
5月1日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www.yjrx.bjedu.cn

开通时间:2018年5月1日

5月7日至5月31日
完成入学信息集中采集工作
5月12日至5月23日
完成初中特长生招生工作
5月26日至6月10日
民办学校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6月16日至6月17日
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7月初
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集中派位
7月上旬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入学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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