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收适龄幼儿入园。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探索推进划片招生。
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要在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
招生热点区域和热点幼儿园,可探索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等方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一)全面实行免试入学。
(二)推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
(三)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一)积极稳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
(二)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三)加强考试管理。
(四)依法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一)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
(二)做好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
(三)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
(四)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
(三)加强学籍管理。
(四)严肃工作纪律。
与往年招生入学工作相比,有六个方面的变化。一是首次将幼儿园招生工作统筹纳入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范围……<详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教育的需要……<详情>
根据教育部学籍管理的有关要求,各地要在10月底前完成2018年新入学一年级新生和幼儿园新入园儿童学籍注册工作,年底前完成确认工作,2019年1月1日起,管理系统关闭新生学籍注册功能……<详情>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起始年级严格按标准班额(小学45人,中学50人)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详情>
从2015年入学的初一学生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电脑制作、科技发明类等加分项目……<详情>
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小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支持他们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详情>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收,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遍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赠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