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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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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360多名(含申请考核、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我校继续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2名。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不含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即2008年8月31日前获得);2.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3.在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ISSN刊号)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当于硕士论文水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考生,须满足下列四个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即2008年8月31日前获得);2.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3.需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三篇高水平的论文,其中一篇为外文撰写;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现役军人报考要求及办法,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说明:

  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境外所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招生方式

  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考核、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四种招生方式,取得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一)申请考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可通过“申请考核”的招生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主要通过对申请者的英语水平、基础素质、学科专业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形式如下:

  1、英语水平

  申请者提交至少一项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TOEFL,雅思,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成绩有效年限为2008年12月-2013年12月)。

  英语考试成绩要求如下:

  (1)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75分;

  (2)国家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3)TOEFL:成绩≥72分;

  (4)雅思:成绩≥5.5分;

  (5)国家英语专业考试:四级成绩≥60分,八级成绩≥60分;

  (6)WSK(PETS 5):笔试成绩≥45分;

  2、基础素质

  申请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基础水平测试,考核形式为笔试。各学院的基础水平测试考试科目见表1。

表1 学院基础水平测试科目情况表

申请学院 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以下科目任选一门)
电信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01电磁场与微波技术,03光电功能材料与器件)、通信与信息系统(01全光交换、特种光纤、光电器件及基于智能光纤传感的物联网):数理方法
电子科学与技术(02信号处理与电子系统):矩阵分析、随机过程
通信与信息系统(02信息网络,03宽带移动通信系统与专用移动通信):数值分析、随机过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最优化理论和方法、矩阵分析
计算机学院 经管学院 土建学院 数理统计、矩阵分析、随机过程、数值分析、最优化方法
运输学院 数理统计、矩阵分析、数值分析、最优化方法
机电学院 数理统计、矩阵分析、数值分析、随机过程
电气学院 矩阵分析、数值分析
理学院 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统计学:代数学基础、分析学基础、概率论基础
凝聚态物理、光学工程(01光电子材料与器件,02光电检测与光电传感,03发光、显示与新能源技术,04全光信号处理,05微纳材料及应用,06激光与太赫兹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矩阵分析、数值分析、群论
系统理论(01复杂系统的建模、优化与分析、02非线性系统理论与应用):代数学基础、分析学基础、概率论基础
系统理论(03系统生物学)、光学工程(07生物分子光探测技术):分子生物学
光学(01发光与显示、02光电功能材料与器件物理、03纤维光学与导波光学):矩阵分析、数值分析、群论
光学(04功能材料的光学性质与应用):群论、无机合成化学
人文学院 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3、学科专业能力

  申请者提交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学院将根据其内容对申请者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形式为综合能力面试。

  (二)公开招考

  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初试(科目详见201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

  (三)硕博连读

  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的我校一年级、二年级注册在校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四)直接攻博

  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三、报名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含申请考核、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2013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

     网上报名网址: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njtu.edu.cn/ )

             招生系统——“博士招生”。

  (二)缴费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12月20日。

  (三)现场确认(现场照相)时间:

申请考核

     2014年3月21日上午8:30--12:00。

     地点:逸夫楼东801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2014年2月26日至3月5日(不含节假日和周六、周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地点:逸夫楼东801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准考证(含申请考核、公开招考)

     时间:2014年3月17日至2014年3月23日

  (五)考核时间:

  “申请考核”基础水平测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14:00-17:00,学科专业能力考核及体检的时间、地点详见学院网站或报名系统中的公告。

  公开招考考试时间2014年3月22-23日,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初试(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听力放在复试阶段)、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自然辩证法。学院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学院通知,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

表2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外国语 2014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
专业基础课 2014年3月22日下午14:00-17:00
专业课 2014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
自然辩证法(同等学力考生) 2014年3月23日下午14:00-17:00
复试、体检 复试及体检时间、地点见报名学院网站或报名系统中公告。

   四、报考流程

  (一)考生按照规定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s.njtu.edu.cn/cms/中的博士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准确真实的报名信息,注册成功后自动生成报名号,考生记住自己的报名号。

  (二)网上依次上传的电子版材料:(1)本人近期证件照;(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4)硕士课程成绩单(直博生为本科成绩单);(5)学生证(本科直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生)。

  (三)在规定时间内(2013年11月18日至12月20日)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200元。

  (四)考生网报成功后,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生成的三个表(博士报名登记表,思想政治情况表,专家推荐书,A4纸),打印后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空白处需填写完整(栏目中无信息可填,必须填“无”),本人在每页右下角处签字确认。

  (五)所有考生须亲自参加规定时间的现场验证、信息确认和现场照相。

  1、申请考核

  (1)现场验证内容(时间:2014年3月21日上午8:30-12:00):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提交的英语考试成绩证明原件;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学生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

  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

  (2)申请者须在报名期间向申请学院提交申请报考材料,其中包含:

  《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至少两位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由专家填写,如果打印,专家须在每一页纸上签字);

  思想政治情况表(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公章);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将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递交学生证复印件和带有照片的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校证明原件;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的原件(或是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硕士成绩单复印件);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结果;

  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学院做具体要求);

  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规定要求的英语考试成绩证明(成绩有效年限为2008年12月-2013年12月);

  往届生报考非定向时,提供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开出同意报考非定向的证明,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考生须提供存档证明。

  2、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1)现场验证内容(时间:2014年2月26日至3月5日):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学生证原件和加盖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在校全日制学籍证明(本科直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生)。

  (2)提交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报考材料如下(时间:2014年2月26日至3月5日):

  《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至少两位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由专家填写,如果打印,专家须在每一页纸上签字);

  思想政治情况表(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公章);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将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和加盖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在校全日制学籍证明(本科直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生);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的原件(或是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硕士成绩单复印件),同等学力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直博生提供本科成绩单原件;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结果;

  往届生(含往届硕士生、同等学力)报考非定向时,提供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开出同意报考非定向的证明,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考生须提供存档证明。

  其他说明:

  1、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根据报考院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非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在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ISSN刊号)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当于硕士论文水平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三篇高水平的论文(其中一篇为外文撰写)原件及复印件和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需有个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网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七)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报考材料不全或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网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已交付的报名费、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几点说明:

  (一)学习年限及入学时间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是3至5年。入学时间均为2014年秋季,详见录取通知书。

  (二)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委托培养及定向研究生三种(报考委托培养及定向的研究生,具体录取类别以教育部2014年文件规定为准)。考生报考类别一经确定后不能更改。

  非定向:档案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

  委托培养: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委培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三方协议;

  定向: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

   (三)往届生(含往届硕士生、同等学力)报考非定向时须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开出同意报考非定向的证明,并且必须与网上填报的相关信息一致。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高校教师报考非定向时,须由学校人事部门在《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相关栏目注明同意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现为委托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及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并且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要在《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相关栏目中填写意见,说明是否继续委培,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委托培养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推荐,上学期间不转人事、工资关系,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协议书就业。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四)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因任何原因不能调档以及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能签订委托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相关政策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奖助学金。

  (一)优秀博士创新研究基金

  博士生可申请优秀博士创新研究基金的资助,创新基金按年级动态递进选拔资助对象,优秀的博士研究生4年可总计获得9万元创新基金的资助,从而建立博士研究生的动态竞争激励机制。

  (二)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

  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用于资助我校优秀博士研究生出国访学及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本领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三)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作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我校每年按协议名额派出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不限。

  (四)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

  为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撰写和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学校对发表高水平论文进行奖励,最高奖励金额12万元,具体奖励办法见《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办法》。

   六、其它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招生信息,或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院研究生科、导师联系。

  联系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查号台:010-51682222(可查询导师电话)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

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各学院研究生科电话及联系人: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翟老师 010-51687344-80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郭老师 010-51685847

    经济管理学院 张老师 010-51687171

    交通运输学院 邓老师 010-51688002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王老师 010-51687240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姜老师 010-51687039

    电气工程学院 黄老师 010-51688369

    理学院 由老师 010-51688373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刘老师 010-51684573

欢迎报考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祝您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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