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设计学(1305)

本学科属艺术学学科门类。本校2006年增列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011年对应调整为设计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毕业研究生授予艺术学学位。

本学科以2010年设置的艺术设计专业(2012年对应调整为环境设计专业)为基础支撑,相关研究方向的研究生培养历史可追溯至1984年增列的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学科建设历史悠久。主要与建筑学、风景园林学、建筑遗产保护等学科开展交叉建设,以校内相关的教育部、北京市等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等为平台,开展设计学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本学科由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主持,与文法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等共同建设。

本学科拥有一支善于设计创新、结构良好的学术队伍。现有校内研究生指导教师19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1人;借助在京知名行(企)业和高校资源优势,聘请了20余位有学术和行业影响的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开展联合培养。

本学科具有良好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条件。具备工艺系统配套、设备先进的设计、实验、艺术创作等环境,国内外专业图书、学术期刊、文献检索等资源丰富,研究生在校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设计学理论研究和专业实践。2008年成为“建筑与环境模拟(设计)实验中心”北京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支撑学科;2009年成为“代表性建筑与古建筑数据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共建学科;2010年成为“绿色建筑与节能技术”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共建学科;2011年成为“北京建筑文化研究基地”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共建学科;2012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关联学科;2014年成为国家级“建筑全过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支撑学科。2018年建筑学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设计学成为其关联学科。

本学科与一带一路建筑类高校联盟相关学科,以及研究方向相关知名企业、国内高校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保持定期的交流,更快地掌握学科发展动态。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与行(企)业广泛合作的培养方式;针对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采用与生源所在企事业单位深度合作的培养方式。

本学科毕业研究生可侧重在建筑室内外空间环境设计、空间设施与产品设计、空间环境导识系统设计、城市公共艺术设计、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中,从事较高层次的专业设计及其理论研究、设计艺术创作、项目开发及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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