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情况说明

  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

  设高校,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安徽省共建高校。学校有 3 个国家重点学科、1 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8 个省级

  重点学科;有 12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 9 种专业学位授

  予权。学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 1200 多人;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11800 余人。

  一、招生基本情况

  1.招生规模:2015 年计划招收学术型、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合计 2600 名(含推荐免试生,且具体计划数以

  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

  2.招生专业领域:我校有 110 个(含自主设置)硕士学位学科和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有包括金融硕士、资

  产评估硕士、法学硕士、翻译硕士、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涵盖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等 25 个领域) 、工商

  管理硕士(MBA) 、公共管理硕士(MPA) 、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艺术硕士等 11 种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

  位硕士研究生。

  3.录取方式:2015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推荐免试”和“报名考试”两种方式录取。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考生身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

  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

  月 14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 2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5 年 9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

  学力的人员,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领域外,报考我校其他学科和专业领域的考生,须英语通过国

  家四级(成绩为 425 分以上);且还应有地市级以上科研获奖证书(排名前 2 位)或在国家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有与本

  学科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他报考附加条件同上面第 3 点);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

  (五)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

  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3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

  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

  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七)我校各专业、领域(除 MBA、MPA、工程管理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领域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根据 2015

  年教育部文件规定,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取得

  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

  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未涉及其他报考情况、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三、考试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4 年 10 月 10 日至 31 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4 年 11 月 10 至 14 日

  3.考试时间:2015 年 1 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四、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硕士学费标准为 8000 元/年(MBA、MPA、金融硕士等专业实际收费以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培养

  费收费标准为准) 。

  2.奖助政策: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MBA/MPA 研究生除外) ,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能够承担“三助”工作者,

  全部享受 0.72 万元/年的国家及学校助学金。其中有 2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 1.2 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40%的硕士研究

  生享受 1 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3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 0.8 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

  - 4 -五、特别说明

  1.现场信息确认时,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其中,以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者,还需提供国家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科研证书或已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期间未通过网上

  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网上学历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应届本

  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2.报考美术学(专业代码:130400)的考生、单独考试的考生考点必须选择合肥工业大学(考点代码:3459)。

  3.2015 年我校 20 个单独考试计划(实际计划数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分配情况: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1 个;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1 个;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1 个;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1 个;建

  筑与艺术学院 1 个(仅限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 08 的工科专业和领域) ;管理学院 8 个(仅限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

  08 的工科专业和领域)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个(仅限报考专业代码为 010108、030500 的专业) ;数学学院 1 个;外国语

  学院 2 个(仅限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0502 的专业) ;经济学院 2 个(仅限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0202 的专业) 。 (其

  他学院所属专业一律不招收单独考试生)

  4.2015 年我校宣城校区、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原合锻研究院) 、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单列计

  划招生,其录取标准、奖助政策、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合肥工业大学其他学院完全一致。另,宣城校区所招收的硕士

  研究生学习、生活在宣城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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