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和自主创新战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贯彻“发展学术、提高质量、加强管理、增强效益”的方针,我校从2010年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2014年起收取学费的同时大幅度提高奖助金标准与生活补贴。改革后的收费政策和研究生的生活补贴等情况简介如下:
1、研究生缴纳学费政策与标准
非定向硕士生学费约6000元/年(风景园林专业硕士除外,该培养类型学费约8000元/年),委托培养生学费10000-12000元/年;非定向博士生学费约8000元/年,委托培养生学费12000元/年(具体以招生简章正式公布为准)。所有非定向研究生均可享受生活补贴,也可申请各类奖助学金。
2、研究生的生活补贴标准
由学校发放每月基本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5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1600元(以招生简章正式公布为准)(见表1)
表1: 我校研究生每月生活补贴
培养层次 | 基本生活补贴(学校发放) | 助研津贴(导师发放) | 生活补贴总计 |
硕士研究生 | 400元/月 | ≥100元/月 | ≥500元/月 |
博士研究生 | 1200元/月 | ≥400元/月 | ≥1600元/月 |
3、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学校还将根据需要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管岗位,使部分研究生可竞聘此类岗位获取额外收入。
4、我校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额度和比例(见表2)
表2:我校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额度和比例
奖学金项目 | 等级 | 金额(元/年·人) | 比例 |
国家奖学金(博士) | --- | 30000元 | 以教育部下拨指标为准,约5% |
国家奖学金(硕士) | --- | 20000元 | 以教育部下拨指标为准,约3%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硕士) | 一等 | 4800元 | 20% |
二等 | 2400元 | 50% |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博士) | 一等 | 9600元 | 20% |
二等 | 4800元 | 50% | |
优秀博士研究生 | 一等 | 10000元 | 10% |
二等 | 5000元 | 30% | |
优秀硕士研究生 | 一等 | 6000元 | 10% |
二等 | 4000元 | 30% | |
南粤优秀研究生 | --- | 学校与广东省政府等额配套 | --- |
各学院设置的奖学金 | --- | 各学院标准不同 | --- |
5、对研究生发表论文进行奖励,鼓励研究生进行科研创新
为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激励研究生多出高水平成果,学校对研究生科研工作发表的论文予以奖励。SCI论文奖励标准根据该刊物分区并结合其影响因子(IF)予以奖励。SSCI论文按JCR一区论文标准奖励,每篇奖励0.6 ×IF(万元)。EI(美国《工程索引》)、A&HCI(《艺术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正式刊物论文、人文社科类一级学术刊物论文,每篇奖励0.1万元。近三年我校已对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了250多万元。
6、开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培植与资助计划
学校每年拨出专款,用于资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植,每年资助10名优秀博士研究生,资助期限一年。获准立项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每月发放2400元生活补助,导师每月发放不低于800元补贴。近年来,我校共有4篇博士论文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5篇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