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于1994年设立,1996年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2003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法学院成立于2011年3月,至今已经形成了研究生、本科、函授(夜大)、成人培训等多层次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学院现有教职工37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986人,法学二学位学生350余人,硕士研究生88人;“设有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和“法学理论与应用研究中心”校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卓越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法学院有一支知识结构好、年龄梯次和职称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28人中,有教授5人、副教授13人,有博士学位的17人,在读博士4人,有海外访学经历的5人。教师重视科研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6项、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项目5项、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软科学项目12项、横向课题11项,总经费约计200多万元;获得省级科研奖励13项、厅级科研奖励4项;出版学术专著37部,主编教材16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百余篇。教师注重教书育人,先后有10多人次获得(青年)教学能手、师德标兵、杰出青年、教书育人优秀导师等荣誉称号。
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面,设有法学硕士点一级学科(可在10个二级学科自主设立硕士学位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目前有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诉讼法学等5个二级学科学位点招生,专、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30人;专业学位招收法学和非法学专业背景的法律硕士。学院重视研究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培养,设有“标准的模拟法庭”,有660平方米的“法律实验实训中心”和满足法律尽职调查、诊所教育实践课程开设的设备和电子资源;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建有实践教学基地20个。近年来,历届研究生毕业前司法考试通过率达95%,应届毕业生均有多人考入各级公检法部门、公务员、选调生及企业、公司法务等岗位,一次性和年底就业率是全校研究生就业率最高的学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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