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有关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和新华社“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会议” 精神,现将我校有关图像采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照片作为学位获得者的特征信息,是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后网上查询证书的重要信息,要求证书照片必须与网上查询电子照片一致。为了保证证书照片的采集规格和质量,由新华社图片社统一为我校采集图像,
要求所有2015届毕业研究生必须进行采拍。
二、具体要求
1.采集对象与时间
2015届研究生:2014年9月17日上午8:30——12:00
注:建议MBA、在职工程硕士10:30准时到场拍照,以减少排队时间,如遇其他情况,请遵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稍作等候。
2.采集地点
沈阳理工大学教学综合楼A区407教室。
3.特别提示
照相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刷卡照相,如没有二代身份证的同学请最后拍摄。
统招硕士研究生:由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负责组织。
在职工程硕士:由研究生学院培养学位办胡老师负责组织。
MBA硕士研究生:由MBA教育中心负责组织。
三、其他事项
1.请着装简洁;仪表整齐;不得穿毛领、吊带服装,不得佩戴项链、耳环等首饰。照相时露出双耳,不戴帽子;为保证照相质量,尽量避免眼镜反光;不戴带色眼镜。
2.在职工程研究生是指预计能在2015年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包括2010级以前的符合毕业条件的研究生。
3.照片采集费20元,于2014年9月12日之前将采集信息表及采集费统一上交到研究生学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
统招硕士研究生:由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负责。
在职工程硕士:由各学院秘书负责。
MBA硕士研究生:由MBA教育中心负责。
4.如因故不能当日采拍者,请自行联系照相单位补照事宜。并于2014年9月12日前提交申请,说明未能采拍理由,由研究生学院审批后方可自行采拍。
补照时间: 2015年3月1日-4月30日;
照片提交:由补照学生与新华社沟通,并由学生本人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5年3月10日前交至研究生学院。
补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75号新华社辽宁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省政协对过路口北)。
联系电话: 024-86911659
传真电话: 024-86893140
E - mail 地址:xhsln1999@sina.com
5.如有不明事宜联系:统招硕士研究生请咨询各学院辅导员;在职工程硕士请咨询各学院秘书;MBA学员请咨询MBA教育中心2468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