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1.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自费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学费收费标准与我校招收同类专业内地研究生的收费标准相同,学术型硕士8000/年,学术型博士10000/年。
2.我校不招收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编: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 号联合出版大厦14 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 号龙成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五)报名手续
详见报名点的有关通知。
(六)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天津医科大学的一个专业。具体的招生专业目录可登陆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均为笔试):参照《天津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港澳台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天津医科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硕士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2.初试地点由各个报名点自行安排,考生可向报名点咨询具体考试地点等事宜。
3.初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1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复试
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在2015年5月进行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内容、方式另行通知。
三、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及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下旬发放。
注:博士的招生录取名额,每个博士生导师限定录取1名。
四、入学
新生于9月上旬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住宿按学校规定另行收费。
五、学习年限
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天津市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086—22)83336930
主页:http://tijmu.edu.cn
E-mail:yzb@tijmu.edu.cn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11月
单位代码:10062 联系部门:研招办
单位名称:天津医科大学 联系电话(传真):022-8333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