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1.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自费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学费收费标准与我校招收同类专业内地研究生的收费标准相同,学术型硕士8000/年,学术型博士10000/年。

  2.我校不招收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编: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 号联合出版大厦14 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 号龙成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五)报名手续

  详见报名点的有关通知。

  (六)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天津医科大学的一个专业。具体的招生专业目录可登陆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均为笔试):参照《天津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港澳台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天津医科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硕士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2.初试地点由各个报名点自行安排,考生可向报名点咨询具体考试地点等事宜。

  3.初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1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复试

  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在2015年5月进行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内容、方式另行通知。

  三、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及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下旬发放。

  注:博士的招生录取名额,每个博士生导师限定录取1名。

  四、入学

  新生于9月上旬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住宿按学校规定另行收费。

  五、学习年限

  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天津市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086—22)83336930

  主页:http://tijmu.edu.cn

  E-mail:yzb@tijmu.edu.cn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11月

  单位代码:10062 联系部门:研招办

  单位名称:天津医科大学 联系电话(传真):022-8333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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